王献之(344~386),字子敬,小字官奴,琅邪人,生于会稽山阴。王羲之第七子,安僖皇后之父。少有盛名,举止高雅。仕途顺遂,初任州主簿、秘书郎,后受谢安器重,担任其长史,累迁建威将军、吴兴太守,官至中书令,世称“王大令”。原配郗道茂,后离异,续娶新安公主司马道福。太元十一年病逝,时年四十三。隆安元年,晋安帝封其女王神爱为后,追赠其为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曰“宪”。
王献之善书画,书法自成一家,一改汉魏以来古拙质朴书风,有“破体”之称,对后世书法家有深远影响。楷书体势开张,气峻韵和;行草连绵相属,气势奔放;独创“藁行之草”,“有若风行雨散,润色开花”;另创草书“一笔书”纵逸豪放,俊爽流畅,为后世狂草奠定基础。存世作品有绢本墨迹《鸭头丸帖》、唐摹纸本《廿九日帖》、《送梨帖》《地黄汤帖》《鹅群帖》,传世刻帖有《洛神赋十三行》、《十二月帖》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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