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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淳风


  唐太史李淳风,校新历,太阳合朔,当蚀既,于占不吉。太宗不悦曰:“日或不食,卿将何以自处?”曰:“如有不蚀,臣请死之。”及期,帝候于庭,谓淳风曰:“吾放汝与妻子别之。”对曰:“尚早。”刻日指影于壁:“至此则蚀。”如言而蚀。不差毫发。太史与张率同侍帝,更有暴风自南至。李以为南五里当有哭者,张以为有音乐。左右驰马观之,则遇送葬者。有鼓吹。又尝奏曰:“北斗七星当化为人,明日至西市饮酒,宜令候取。”太宗从之,乃使人往候。有婆罗门僧七人。入自金光门,至西市酒肆,登楼,命取酒一石。持碗饮之,须臾酒尽,复添一石。使者登楼,宣敕曰:“今请师等至宫。”胡僧相顾而笑曰:“必李淳风小儿言我也。”因谓曰:“待穷此酒,与子偕行。”饮毕下楼,使者先下,回顾已失胡僧。因奏闻,太宗异焉。初僧饮酒,未入其直,及收具,于座下得钱二千。

  【出《国史异纂》及《纪闻》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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