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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超
高平金乡张超,先与同县翟愿不和。愿以宋元嘉中,为方舆令,忽为人所杀。咸疑是超。超后除金乡县令,解职还家,入山伐材。翟兄子铜乌,执弓持矢,并赍酒礼,就山馈之。斟酌已毕,铜乌曰:“明府昔害我叔,无缘同戴天日。”即引弓射之,超乃死。铜乌其夜见超云:“我不杀汝叔,横见残害。今已上诉,故来相报。”引刀刺之,吐血而死。
【出《还冤记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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