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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魏辉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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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齐阳翟太守张善,苛酷贪叨,恶声流布。兰台遣御史魏辉俊,就郡治之,赃贿狼籍,罪当合死。善于狱中,使人通诉,反诬辉俊为纳民财,枉见推缚。文宣帝大怒,以为法司阿曲,必须穷正,令尚书令左丞卢斐复验之。斐遂希旨,成辉俊罪状,奏报,于州斩决。辉俊遗语令史曰:“我之情理,是君所见,今日之事,可复如之。当办纸百番,笔二管,墨一绽,以随吾尸,若有灵祗,必望报卢。”令史哀悼,为之殡敛,并备纸笔。十五日,善得病,唯云叩头,旬日而死。才两月,卢斐坐讥驳魏使,为魏收奏,文宣帝鸩杀之。 【出《还冤记》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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