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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州录事


  袁州录事参军王某尝劾一盗,狱具而遇赦,王以盗罪B不可恕,乃先杀之而后宣赦。罢归至新喻,邑客冯氏,具酒请王。明日当往,晚止僧院,乃见盗者曰:“我罪诚合死,然已赦矣,君何敢匿王命而杀我?我今得请于所司矣,君明日往冯家耶?不往亦可。”言讫乃殁,院僧但见其与人言而不见也。明日方饮,暴卒。

  【出《稽神录》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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