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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义
金吾司马义妾碧玉,善弦歌。义以太元中病笃,谓碧玉曰:“吾死,汝不得别嫁。当杀汝。”曰:“谨奉命。”葬后,其邻家欲娶之,碧玉当去。见义乘马入门,引弓射之,正中其喉。喉便痛极,姿态失常,奄忽便绝。十余日乃苏,不能语。四肢如被挝损。周岁始能言。犹不分明。碧玉色甚不美。本以声见取,既被患,遂不得嫁。
【出《甄异录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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