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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耿伏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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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冀州临黄县东有耿伏生者,其家薄有资产。隋大业十一年,伏生母张氏避父将绢两疋与女。数岁后,母亡,变作母猪,生在其家,复产二豚。伏生并已食尽,遂更不产。伏生即召屠儿出卖,未取之间,有一客僧从生乞食,即于生家少憩。僧将一童子入猪圈中游戏。猪与之言:“我是伏生母,为往日避生父眼,取绢两疋与女,我坐此罪,变作母猪。生得两儿,被生食尽。还债既毕,更无所负。欲召屠儿卖我,请为报之。”童子具陈向师,师时怒曰:“汝甚颠狂,猪那解作此语。”遂即寝眠。又经一日,猪见童子。又云:“屠儿即来,何因不报?”童子重白师,师又不许。少顷,屠儿即来取猪。猪逾圈走出,而向僧前床下。屠儿逐至僧房。僧曰:“猪投我来,今为赎取。”遂出钱三百文赎猪。后乃窃语伏生曰:“家中曾失绢否?”生报僧云:“父存之日,曾失绢两疋。”又问娣姒几人?生云:“唯有一弟,嫁与县北公乘家。”僧即具陈童子所说。伏生闻之,悲泣不能自己。更别加心供养猪母。凡经数日,猪忽自死。托梦其女云:“还债既毕,得生善处。”兼劝其女,更修功德。 【出《法苑珠林》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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