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郫县民


  郫县有民于南郭渠边得一小蛇,长尺余,刳剔五脏,盘而串之,置于火,焙之数日。民家孩子数岁,忽遍身肿赤,皮肤炮破,因自语曰:“汝家无状杀我,刳剔腹中胃,置于火上。且令汝儿知此痛苦。”民家闻之惊异,取蛇拔去刬竹,以水洒之,焚香祈谢,送于旧所。良久,蜿蜒而去,儿亦平愈焉。

  【出《录异记》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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