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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王旻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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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王旻之在牢山,使人告琅琊太守许诫言曰:“贵部临沂县其沙村,有逆鳞鱼,要之调药物,(逆鳞鱼,《仙经》云,谓之肉芝,故是欲以调药也。)愿与太守会于此。”诫言许之,则令其沙村设储峙,以待太和先生。先生既见诫言,诫言命渔者捕所求。其沙村西有水焉,南北数百步,东西十丈,色黑至深,岸有神祠。乡老言于诫言曰:“十年前,村中少年于水钓得一物,状甚大。引之不出,于是下钓数十道,方引其首出。状如猛兽,闭目,其大如车轮。村人谓其死也,以绳束缚,绕之树,十人同引之。猛兽忽张目大震,声若霹雳。近之震死者十余人,因怖丧去精魂为患者二十人,猛兽还归于水。乃建祠庙祈祷之,水旱必有应。若逆鳞鱼,未之有也。”诫言乃止。 【出《纪闻》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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