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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令提刑亲案罪人札子


  臣伏见国家设按刑之司,盖虑郡县长吏或不得人,刑罚冤滥,俾之纠察,而大狱出入,未尚按问,细故增减,即务举劾。是小过必察,而大罪不诃,何以副圣人钦恤之意哉?今敢略举一二以明之。

  臣昨任端州日,狱中重囚七人,具案已就,适会提刑司巡历将至,闻其未断,即迁延引避。又邻近春州禁勘罪人,追捕甚众,缧系二百余日,凡该大辟罪者四五人,徒罪不少,亦不闻提刑司推究淹延之状。洎转运司取公案委官定夺,果有失入死罪等,虽官吏悉行重典,而死者不可复生。

  窃恐天下刑狱,似此冤枉者至多,虽前后累降诏敕丁宁,罕或遵守。臣欲此今后诸州凡勘大辟罪,不以军贼百姓,五人已上并出违日限者,并委提刑司昼时亲往审问决断,所冀刑狱无或冤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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