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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防避饮食诸毒方,第六十七


  杂鸟兽他物诸忌法:

  白羊,不可杂雄鸡。
  羊肝,不可合乌梅及椒食。
  猪肉,不可杂羊肝。
  牛肠,不可合犬肉。
  雄鸡肉,不可合生葱菜。
  鸡鸭肉,不可合蒜及李子、鳖肉等。
  生肝投地,尘芥不着者,不可食。
  暴脯不肯燥,及火炙不动,并见水而动,并勿食。
  鸟兽自死,口不开者,不可食。

  水中鱼物诸忌:

  鱼头,有正白,连诸脊上,不可食。
  鱼,无肠胆及头无魫,勿食。
  鱼,不合乌鸡肉食。
  生鱼目赤,不可作脍。
  鱼,勿合小豆藿。
  青鱼鲊,不可合生胡荽。
  鳖,目凹者不可食。
  鳖肉,不可合鸡鸭子,及赤苋菜食之。
  姙娠者,不可食鲙鱼。

  杂果菜诸忌:

  李子,不可合鸡子及临水食之。
  五月五日,不可食生菜。
  病人,不可食生胡芥菜。
  姙娠,勿食桑椹并鸭子。
  巴豆、藿羮、半夏、菖蒲、羊肉、细辛、桔梗忌菜。
  甘草,忌菘菜。
  牡丹,忌胡荽。
  常山,忌葱。
  黄连,桔梗忌猪肉。
  茯苓,忌大醋。
  天门冬,忌鲤鱼。

  【附方】

  《食医心镜》:黄帝云:“食甜瓜竟食盐,成霍乱。”

  《孙真人食忌》:苍耳合猪肉食,害人。又云:“九月勿食被霜瓜,食之令人成反胃病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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