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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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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史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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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滨
岸草青青渭水流,子牙曾此独垂钩。
当时未入非熊兆,几向斜阳叹白头。
【《七书六韬》曰:文王将田,史编卜曰:“田于渭阳,将大得焉。非龙非彪,非虎非罴,兆得公侯,天遗汝师,以之佐昌,施及三王。”文王曰:“兆致是乎?”史编曰:“编之太祖史畴,为禹占得皋陶,兆比于此。”文王乃斋三日,田于渭阳,卒见太公,坐茅以鱼。文王劳而问之,乃载与俱归,立为师。】
【旧作“非熊非罴”,疑流俗本误,后世莫知是正尔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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