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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钟宫为律本


  ※介福

  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其《传》曰:黄帝使泠纶,自大夏之西,昆仑之阴,取竹之解谷生,其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。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,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。比黄钟之宫,而皆可以生之,是为律本。”注,师古曰:“泠,音零。纶,音伦。”孟康曰:“解,脱也。谷,竹沟也。取竹之脱无沟节者也。一说昆仑之北,谷名也。”晋灼曰:“谷名是也。”师古曰:“比,合也。可以生之,谓上下相生也,故谓之律本。”

  按:《志》所称《传》曰,盖指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篇。然吕氏谓黄钟之宫,长三寸九分,与诸家所说不合,难以取证,故置彼引此。

  又按:黄钟之宫,注无明文。《考工记》:“栗氏为量,其声中黄钟之宫。”贾公彦疏曰:“不直言中黄钟之声,而云之宫者,十二辰,其变声辰,各有五声,则子上有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五声。具今之所中者中其宫声,不中商、角之等,故以宫言之也。”

  伶伦裁嶰竹,九寸制圆筒。
  候气迎南至,调元起下宫。
  三微开以子,五气统于中。
  细写牛鸣窌,遥谐凤在桐。
  七音生正变,六间配雌雄。
  损益毫厘算,阴阳上下通。
  至今传累黍,伊昔记吹铜。
  应识声希处,黄钟本化工。

  题以黄钟宫为主,与律吕相生不同。起二句总冒,三、四句清出黄钟宫;中八句实写为律本,末抉出能为律本之由,不假铺排,自然清切。

  九寸〓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故黄钟为天统律,长九寸九者,所以究极中和,为万物元也。”《礼·月令》:“季夏之月,律中黄钟之宫。”郑玄注:“黄钟之宫最长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蔡氏及熊氏,以为黄钟之宫谓黄钟少宫也,半黄钟九寸之数,管长四寸五分。六月用为候气。”按:六月林钟之律,长六寸;七月夷,则长五寸三分有余。何以四寸五分之律于六月候之乎?又,土声最浊,何得以黄钟半声相应乎?蔡、熊之说非也。

  候气〓《后汉书·律历志》:“候气之法,为室三重,户闭,涂衅必周,密布缇缦。室中以木为案,每律各一,内庳外高;从其方位,加律其上,以葭莩灰抑其内端,按历而候之。气至者灰动:其为气所动者,其灰散;人及风所动者,其灰聚。殿中候,用玉律十二。惟二至乃候灵台,用竹律六十。候日如其历。”

  南至〓《左传·僖公五年》:“春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”杜预注:“周正月,今十一月。冬至之日,日南极。”孔颖达疏:“日之行天,有南有北。常立八尺之表,以候景之短长。夏至之景,尺有五寸,日最长而景最短,是谓日北至也。自是以后,日稍近南。冬至之景,一丈三尺,日最短而景最长,是谓日南至也。”

  调元〓班固《东都赋》:“降烟煴,调元气。”令狐峘《释奠日国学观礼闻雅颂》诗:“澹泊调元气。”

  下宫〓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王以黄钟之下宫,布戎于牧之野。”韦昭注:“黄钟在下,故曰下宫。”

  三微〓班固《白虎通·德论》:“三微者,何谓也?阳气始施黄泉,万物微而未著也。十一月之时,阳气始养根株,黄泉之下,万物皆赤。赤者,盛阳之气也,故周为天正,色尚赤也。十二月之时,万物始芽而白。白者阴气,故殷为地正,色尚白也。十三月之时,万物始达,孚甲而出,皆黑,人得加功,故夏为人正,色尚黑。《尚书大传》曰:‘夏以孟春月为正,殷以季冬月为正,周以仲冬月为正。夏以十三月为正,色尚黑,以平旦为朔;殷以十二月为正,色尚白,以鸡鸣为朔;周以十一月为正,色尚赤,以夜半为朔。’不以二月后为正者,万物不齐,莫适所通,故必以三微之月也。”

  开以子〓详后《五六天地之中合》诗。

  五气〓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。”裴骃《集解》:“王肃曰:‘五行之气。’”

  统于中〓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宫,中也。居中央,畅四方。唱始施生,为四声纲也。”

  牛鸣窌〓《管子·地员第五十八》:“凡听宫,如牛鸣窌中。”按,《考工记·匠人》:“囷窌仓城,逆墙六分。”郑玄注曰:“穿地曰窌。”

  凤在桐〓韩婴《诗外传》:“于是,黄帝乃服黄衣,戴黄冕,致斋于宫,凤乃蔽日而至。黄帝降于东阶,西面再拜而稽首曰:‘皇天降祉,不敢不承命。’凤乃止帝东园,集帝梧桐,食帝竹食,没身不去。”

  七音〓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王将铸无射,问律于伶州鸠……王曰:‘七律者何?’对曰:‘昔武王伐殷,岁在鹑火,月在天驷,日在析木之津,辰在斗柄,星在天鼋。星与日辰之位,皆在北维。颛顼之所建,帝喾受之。我姬氏出自天鼋,及析木者,有建星及牵牛焉。则我皇妣大姜之侄、伯陵之后,逢(逄)公之所冯神也。岁之所在,则我有周之分野也。月之所在,辰马农祥也,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,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。自鹑及驷七列也。南北之揆七同也,凡神人以数合之,以声昭之。数合声和,然后可用(同)也。故以七同其数,而以律和其声,于是乎有七律。’”韦昭注:“周有七音。王问七音之律,意谓七律为音器,用黄钟为宫,太簇为商,姑洗为角,林钟为徵,南吕为羽,应钟为变宫,蕤宾为变徵。”卫湜《礼记集说》:“长乐陈氏曰:应钟阴之终,蕤宾阴之始。则应钟变阴而将之阳,蕤宾变阳而至于阴。此应钟、蕤宾所以为变也。”

  六间〓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为之六间,以扬沉伏,而黜散越也。元间大吕,助宣物也。二间夹钟,出四隙之细也。三间中吕,宣中气也。四间林钟,和展百事,俾莫不任肃纯恪也。五间南吕,赞阳秀也。六间应钟,均利器用,俾应复也。”韦昭注:“六间,六吕在阳律之间。”宋庠《补音》:“间,古晏切。”

  损益 上下〓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五声之本,生于黄钟之律。九寸为宫,或损或益,以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九六相生,阴阳之应也。”又:“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,如法为一寸,则黄钟之长也。叁分损一,下生林钟。叁分林钟益一,上生太簇。叁分太簇损一,下生南吕。叁分南吕益一,上生姑洗。叁分姑洗损一,下生应钟。叁分应钟益一,上生蕤宾。叁分蕤宾损一,下生大吕。叁分大吕益一,上生夷则。叁分夷则损一,下生夹钟。叁分夹钟益一,上生无射。叁分无射损一,下生中吕。阴阳相生,自黄钟始而左旋,八八为伍。”

  累黍〓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度者,分、寸、尺、丈、引也,所以度长短也。起黄钟之长,以子谷秬黍中者,一黍之广,度之九十分。黄钟之长,一为一分,十分为寸,十寸为尺,十尺为丈,十丈为引,而五度审矣。”“量者,龠、合、升、斗、斛也,所以量多少也。本起于黄钟之龠,用度数审其容,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,以井水准其概。合龠为合,十合为升,十升为斗,十斗为斛,而五量嘉矣。”“权者,铢、两、斤、钧、石也,所以称物平施,知轻重也。本起于黄钟之重。一龠容千二百黍,重十二铢,两之为两。二十四铢为两,十六两为斤,三十斤为钧,四钧为石。忖为十八,《易》十有八变之象也。”

  吹铜〓贾谊《新书·胎教·杂事》:“青史氏之记曰:‘太子生而泣,太师吹铜,曰:声中某律。’”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凡律度、量、衡用铜者,名自名也,所以同天下、齐风俗也。不为燥、湿、寒、暑变其节,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,介然有常,有似于士君子之行,是以用铜也。”

  声希〓邵子《复卦》诗:“玄酒味方淡,大音声正希。”

  化工〓贾谊《鵩鸟赋》:“且夫天地为炉兮,造化为工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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