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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夹漈砚铭


  惟其书之传,乃传其砚。
  郁攸乎予心,匪物之玩。

  *

  (孙)树馨谨案:

  江西农人凿井,得古砚,腹有“夹漈草堂”字。裘文达公以稻三斛易之。后,先大父续修《通志》,公因付焉。砚之左侧有邵公齐然题识,曰:“晓岚受诏续《通志》,漫士先生以‘夹漈’旧砚赠之。”闇谷居士为之铭曰:“墨绣斑斑,阅人几觚。棱刓缺字,不毁‘夹漈’。有灵式凭,此六百年后待吾子。”

  时乾隆丁亥正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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