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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女卷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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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《乐府古题要解》有秦王卷衣曲,言咸阳春景及宫阙之美,秦王卷衣以赠所欢也。太白作秦女卷衣,辞旨各殊,未详所本。〕 天子居未央,妾侍〔缪本作“来”〕卷衣裳。 顾无紫宫宠,敢拂黄金床。 水至亦不去,熊来尚可当。 微身奉〔缪本作“捧”〕日月,飘若萤之〔缪本作“火”〕光。 愿君采葑菲,无以下体妨。 〔未央、紫宫,俱见前注。《法苑珠林》:贤愚经云:坐黄金床,纺黄金缕。《列女传》:楚昭王出游,留夫人渐台之上而去。王闻江水大至,使使者迎夫人,忘持其符,妾不敢行。与宫人约,令召宫人必以符。今使者不持符,妾不敢行。于是使返取符,则水大至,台崩,夫人流血死。 《汉书》:上幸虎圈斗兽,后宫皆坐。熊逸出圈,攀槛欲上殿,贵人皆惊走。冯婕妤直前当熊而立,左右格杀熊。上问:“人情惊惧,何故前当熊?”婕妤对曰:“猛兽得人而止,妾恐态至御座,故以身当之。”元帝嗟叹,以此倍敬重焉。沈约为六宫拜章:奉日月之华,侍巾屣之末。《魏书》:萤火之光,犹增日月之曜。 《诗·国风》:采葑采菲,无以下体。毛传曰:葑,须也。菲,芴也。下体,根茎也。郑笺曰:此二菜者,蔓菁与葍之类“也,皆上下可食,然而其根有美时,有恶时,采之者不可以根恶时并弃其叶。喻夫妇以礼义合,颜色相亲,亦不可以颜色衰,弃其相与之礼。” 《正义》曰:“言采葑菲之菜者,无以下体根茎之恶,并弃其叶,以兴为室家之法,无以其妻颜色之衰,并弃其德。” 菲,音斐。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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