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酬崔十五见招


  尔有鸟迹书,相招琴溪饮。
  手迹尺素中,如天落云锦。
  读罢向空笑,疑君在我前。
  长吟字不灭,怀袖且三年。

  〔《水经注》:仓颉本鸟迹为字,取其孳乳相生,故文字有六义焉。

  《一统志》:琴溪,在宁国府泾县东北二里,溪侧有石台,相传琴高控鲤之所。古诗:“呼儿烹鲤鱼,中有尺素书。”木华《海赋》:云锦散文于沙汭之际。张铣注:云锦,朝霞也。古诗:置书怀袖中,三岁字不灭。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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