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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易九六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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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之爻皆九,而坤六,何也?世之儒曰:“吾闻诸孔颖达云:阳尊得兼乎阴,阴不得兼乎阳也。”它日,刘子与董生言及《易》,生曰: 吾闻诸毕中和云:“举老而称也。”请征诸揲蓍。夫端策者,一变而遇少,与归奇而为五;再变而遇少,与归奇而为四;三变如之,是老阳之数,分措于指间者,十有三策焉。其余三十有六,四四而运,得九是已。故《易·系注》云:“乾一爻三十六策也。”一变而遇多,与归奇而为九;再变而遇多,与归奇而为八。三变如之,是老阴之数,分措于指间者,二十有五策焉。其余二十有四,四四而运,得六是已。故《易·系注》云:“坤一爻二十四策也。”借如一变而遇少,再变、三变而遇多,是少阳之数,分措于指间者二十有一策。其余二十有八,四四而运得七。一变而遇多,再变、三变而遇少,是少阴之数,分措于指间者十有七策。其余三十有二,四四而运,得八。故九与六为老,老为变爻;七与八为少,少为定位。故曰“举老而称”,亦曰“尚变而称”。 且夫筮为乾者,常遇七,斯乾矣;常遇九,斯得坤矣。筮为坤者,常遇八,斯坤矣;常遇六,斯得乾矣。在左氏国语有之。晋公子亲筮之曰:“尚有晋国”,得贞屯悔豫皆八。八非变爻,故不曰有所之。按次二世而为屯,屯之六二为世爻;震一世而为豫,豫之初六为世爻。屯之二,豫之初,皆少阴不变,斯非八乎?卦由老数而举曰六,筮由蓍数故斥曰八。 在《左氏春秋传》有之曰:“穆姜薨于东宫,始往而筮之,遇艮之八。史曰:‘是谓艮之随’。”夫艮䷳〔艮下艮上〕之随䷐〔震下兑上〕唯二不动,斯遇八也,余五位皆九六,故反焉。筮法以少为卦主,变者五而定者一,故以八为占。艮之六二曰:“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”史以为东宫实幽也,遇此为不利,故从变爻而占,苟以说于姜也。何则?卦以少为主,若定者五而变者一,即宜曰之某卦,观之否师之临类是也。变与定均,即决以内外。今变者五,定者一,宜从少占,惧不吉而更之,故曰“是谓艮之随。”“是谓”之云者,苟以说也。故穆姜终死于东宫,与艮会耳。而杜元凯于此注,以为杂用三易,故有遇八之云,非臻极之理也。 刘子曰:余与董生言九六之义,信与理会,为不诬矣。余又于《左氏》二书参焉,若合形影然。而世人往往攘臂于其间,曰:“生之名孰与颖达著邪?而材孰与元凯贤邪?”历载旷日,未尝有闻人明是说者。虽余愤然用口舌争,特貌从者什一二焉。嗟乎!由数立文,所如皆合,昭昭乎若观三辰,其不晦也如此。然犹贵听而贱视,龂龂然莫可更也,矧无形之理,不可见之道邪?余独悲而志之,以俟夫后觉。初,董生言本毕中和,中和本其师,师之学本一行云。 第一指〔余一益三,余二益二,余三益一,余四益四〕。第二指〔余一益二,余二益一,余三益四,余四益三〕。第三指〔与第二指同〕。 右卦从下起,指亦自下始。第一指法地,故益成偶。第二法天,故益成奇。第三人极。 第一指〔遇一益三,并挂一为五,遇三遇二并谓之少,与一同〕。第二指〔遇一益二,并挂一为四〕。第三指〔遇一益二,并挂一为四〕。 右三指俱遇少,通计十三策。其余三十六策,四四运之得九,为老阳。故《易系》云: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。注云:阳爻九,一爻三十六策,六爻二百一十有六。 第一指〔遇四益四,与挂一为九〕。第二指〔遇四益三,与挂一为八,遇三亦同〕。第三指〔遇四益三,与挂一为八,遇三亦同〕。 右三指俱遇多,通计二十五策。其余二十四策,四四运之得六,为老阴。故《易系》云:坤之策百四十有四。谓阴爻六,一爻二十四策,六爻一百四十有四。 第一指〔遇一益三,并挂一为五〕。第二指〔遇四益三,并挂一为八〕。第三指〔遇四益三,并挂一为八〕。 右初指少,第二、第三指多,以少为主,通计二十一策,其余二十八策,四四运之得七,为少阳。 第一指〔遇四益四,并挂一为九〕。第二指〔遇一益二,并挂一为四〕。第三指〔遇一益二,并挂一为四〕。 右初指多,第二、第三少,以多为主。通计一十七策。其余三十二策,四四而运得八,为少阴。 第一指〔遇少,谓一二也,并止于五〕。第二指〔遇多,谓三四也,并止于八〕。第三指〔又遇少,谓一二也,并止于四〕。 右初指少,第二指多,第三指又少,以多为主。通计一十七策。其余三十二策,四四而运得八,为少阴。 第一指〔遇多,谓四也。止于九〕。第二指〔又遇多,谓三四也,止于八〕。第三指〔遇少,谓一二也,止于四〕。 右初指第二指并多,第三指独少,以少为主,通计二十一策。其余二十八策,四四运之得七,为少阳。 第一指〔遇少,止于五〕,第二指〔又遇少,止于四〕,第三指〔遇多,止于八〕。 右初指二指并少,三指独多,以多为主,通计一十七策。其余三十二策,四四运之得八,为少阴。右揲蓍数。 穆姜薨于东宫。始往而筮之,遇艮之八。史曰:“是谓艮之随。” 夫艮䷳〔艮下艮上〕之随䷐〔震下兑上〕唯六二爻不动,余五尽变。变者遇九六也,二不动者遇八也。 晋公子亲筮之,曰:“尚有晋国。”得贞屯悔豫,皆八。夫屯䷂〔震下坎上。〕六位尽,不遇六九,故不动。既无所之,即以世爻为占。按屯是坎宫二世卦,故以一为占,则遇八。夫豫䷏〔坤下震上。〕是震宫一世卦,以初六为占,亦遇八。韦昭于此注云:“内曰贞,外曰悔。震下坎上为屯,坤下震上为豫。”言得此两卦,震在屯为贞,在豫为悔。八谓震两阴爻,在贞在悔皆不动,所以筮史占之,谓闭而不通者,爻无为也。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,〔谓阳爻九,一爻三十六策,六爻当二百一十六。言三十六者,举老阳也。〕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。〔谓阴爻六,一爻二十四策,六爻当百四十有四。言二十四者,举老阴也。〕 凡三百有六十,当朞之日。凡二篇之策,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当万物之数。六十四卦都三百六十四爻,阴阳相半,各一百九十二爻。 阳爻一爻三十六策,合为六千九百一十二。阴爻一爻二十四策,合为四千六百八。 ——右六九之数。 一行《大衍论》云:“三变皆刚,太阳之象也。三变皆柔,太阴之象也。一刚二柔,少阳之象也。一柔二刚,少阴之象也。少阳之刚,有始、有牡、有究。少阴之柔,有始、有牡、有究。因综四象之变而成八象焉。八象之位,而八卦之本列矣。”注云:“太阳始动,施于太阴,而生震象之七。〔谓少阳之七为震初九。〕再动于牡,而生坎象之七。〔谓再索而得男也。〕三动于究,而生艮象之七。〔谓三索而得男也。〕太阴始动,施于太阳,而生巽象之八。〔谓少阴之八为巽初六。〕再动于牡,而生离象之八。〔谓再索而得女也。〕三动于究,而生兑象之八。〔谓三索而得女也。〕是以九六七八,分为八象。” ——右《大衍论》。 《国语》又云:“董因迎公于河,公问焉,曰:‘吾其济乎’?对曰:‘臣筮之,得泰之八。’曰:‘是谓天地配亨,小往大来。今及之矣,何不济之有’?”韦昭云:“泰三至五,震象为侯,阴爻不动,其数皆八,与贞屯悔豫义同。”刘子曰:“昭此说用互体有震。”按:董因之言“天地配亨”,是六五“帝乙归妹,以祉元吉”之爻。夫《泰》,乾坤体全,内外位正,内为身,外为事。卜得国事也,以外卦为占。六五居尊位,故统论卦下辞曰“小往大来。”爻遇归妹,故曰“天地配亨”,何必取互体也? ——右与董生言《易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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