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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举韦应物自代状
〔大和六年十二月九日〕
诸道盐铁转运江淮留后、朝议郎、守太仆少卿兼御史中丞、上柱国、赐紫金鱼袋韦应物。右,某伏奉去年十月十二日敕,授使持节苏州诸军守苏州刺史。伏准建中元年正月五日《制》,刺史上后举一人自代者。前件官历掌剧务,皆有美名。执心不回,临事能断。今领职虽重,本官尚轻。伏以当州口赋,首出诸郡。况经灾沴,切在抚绥。内省无能,辄敢公举。司搉筦之利,诚藉时才;流恺弟之风,实惟邦本。非敢臆说,以塞诏书。今具闻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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