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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齐明帝遗诏
徐令可重申八命,中书监本官悉如故。沈文季可左仆射常,护军如故。江祐可右仆射。江祀可侍中。刘暄可卫尉。军政大事。委陈太尉。内外众事,无大小,委徐孝嗣、遥光、坦之、江祐。其大事与沈文季、江祀、刘暄参怀。心膂之任,可委刘悛、萧惠休、崔慧景。
〔《南齐书·明帝纪》,案:《南史》五十二《沈约传》云:明帝崩,徐孝嗣使约撰定遗诏。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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