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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答王僧辩等劝进令
〔太清五年十一月乙亥〕
省示,复具一二。孤闻天生蒸民而树之以君,所以对扬天休,司牧黔首。摄提、合雒以前,栗陆、骊连之外,书契不传,无得称也。自阪泉彰其武功,丹陵表其文德,有人民焉,有社稷焉,或歌谣所归,或惟天所相。孤遭家多难,大耻未雪,国贼则蚩尤弗翦,同姓则有扈不宾,卧而思之,坐以待旦,何以应宝历,何以嗣龙图。庶一戎既定,罪人斯得,祀夏配天,方申来议也。
〔《梁书·元帝纪》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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