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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庙议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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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案,礼官以顺宗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神主升祔,则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神主为代数当迁之庙。议者云:“中宗复辟中兴,当为百代不迁之庙。”台省官等又议云:“则天为居摄,则中宗非中兴,不得为不迁之庙。”以愚所裁,皆非得礼之中。案礼官与台省官等议,但以为中宗非中兴,故不得为不迁之宗,曾不知虽实为中兴,亦不得为不迁之庙。何则?祖有功而宗有德,盖谓始有功者为祖,始有德者为宗,非谓后代有功有德者尽为祖宗也。礼纬云:“唐虞立二昭二穆,与太祖之庙为五。夏不立太祖之庙,四庙而已。”至后代以禹为宗,亦立五庙。其余仲康复厥位,少康代寒浞,岂非嗣夏中兴哉?并无祖宗之号。 至殷以契为始祖,初立五庙。后代以汤为宗,遂立六庙。太戊、武丁之徒,虽有中宗、高宗之名,盖子孙加之懿号而已,亦无不祧之说。周人以后稷为始祖,后代又祖文王为宗,武王遂立七庙。唐虞夏殷周虽立庙之数不同,其实亲亲之庙,皆以四为准。《礼记·王制》云:“天子七庙,三昭三穆,与太祖之庙七。”盖后稷文武三庙为不迁,其余成、康已降,尽为祧庙。故《周礼》守祧注云:“先公之祧,祔于后稷之庙;先王之祧,祔于文武之庙。” 若以为后代有功有德者尽为不迁之庙,则成、康刑措,宣王中兴,平王东周之始王,并无不祧之说,岂非有功有德哉?盖以为七庙之数既定,若亲尽之庙不毁,则亲亲之昭穆无所设矣,故不得不祧耳。至汉承秦灭学之后,诸儒不通大义,匡衡、贡禹之徒遂建议云:“高帝为太祖,孝文为太宗,孝武为代宗,孝宣为中宗,惠、景已下为迁庙。”适值汉祚不永,昭、成已降,德不逮于四君。向若汉有八百之祚,继德之君有若孝文、孝武者七人,尽为不迁之庙,岂可后代遂不祀其祖祢哉?不经之言,孰甚于此! 又有以七庙之外,别立祖宗之庙为说者,以理推之,尤为不可。假如圣朝以景皇帝为太祖,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为高祖,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为太宗,别立昭穆之庙六,合不迁之庙为九,盖以为积厚者流泽广,故以增亲亲之庙六矣。夫传无穷者,为万代计。国家以圣生圣,以明继明,无非有德之宗,尽为有功之祖,则百祖千宗,尽居别庙,于礼又可乎?必若俟其褒贬,然后定祧迁,则是臣子有轻议之非,万代无可传之法。考殷周则无据,言情礼则两乖,考古宜今,孰云可者?曷若削汉朝不经之说,征殷周可久之文,从亲尽则迁之常规,为万代不朽之定制,不易亲亲之祀,终无惑惑之疑,诚一王之盛典也。谨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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