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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倰墓志铭


  有唐赠太子少保崔公墓志铭

  公讳倰,字德长,以孝公为从祖父,则其官族可知也。沔弟涛,官至大理少卿。涛生仪甫,官至大理丞,赠刑部侍郎。公即刑部之第某子。母曰范阳卢氏,赠本郡太君。公再娶,前夫人荥阳郑之尚女,后夫人范阳卢国倚女,封范阳郡君。七女三男。三女既嫁,郑出也。两男三女出于卢,逞千牛,乃明经,迅挽郎。公以长庆三年二月四日薨于洛阳时邕里,寿至七十一年。官至户部尚书,赠太子少保,阶至正议大夫,勋至上柱国,爵至安平县开国男,紫服金鱼之赐,其尚矣。葬以某年十一月之某日于某地。

  公始以太庙郎,再任为东阳主簿,刺史李衡一以自得。衡迁湖南,宾置之府。罢,授宣州录事参军。观察使崔某状为南陵。会南陵赋钱三万,税输之户,天地相远,不可等级,由是岁累逋负,人被鞭迫,而又屠牛铸钱,则杀吏卒,莫敢遽止者。公始至,怗怗然无约束。适有屠牛铸钱之徒败觉者,尽窟穴诛之,群盗皆散走。一旦,命负担者三四人,悉以米盐酰酱之具寘于担,从十数辈,直抵里中佛舍下。因召集老艾十余人与之坐,遍谓里中:“赋输之粗等者,吾不复问,贫富高下之大不相当,亟言之。不言,罪且死;不实,罪亦死。”既言之,皆笔于书,然后取所负米盐酰酱,饱所从而去。又一里,亦如之。凡十数日,尽得诸里所传书,因为户输之籍,有自十万钱而至于千百者,有自千百钱而登于十万者,卒事悬于门,莫敢隐匿者,是岁前逋负尽入焉。宣使骇异之,当去复留者凡七载。歙州阙刺史,府中宾皆愿去,宣帅衍不遣去,以公摄理之,用能也。

  累迁京兆府司录,拜侍御史,转膳部员外郎转运使官。会朝廷始置两税使,俾之听郡县,授公检校膳部郎中,襄州湖鄂之税皆莅焉,且主转运留务于江陵。公乃取一大吏劾其赃,其余渺小不法者牒按之,所莅皆震竦。岁余计奏,宪宗皇帝深嘉之,面命金紫,加检校职方郎中,移治留务于扬子,仍兼淮浙宣建等两税使。寻拜苏州刺史,迁湖南都团练观察处置使兼御史中丞潭州刺史。破坏豪黠,除去冗费,岁中廪藏皆羡溢。宪宗驿召至京城,擢拜户部侍郎判度支。不累月,会上新即位,顿掌内外,修奉景陵。一日下诏移五镇,幽州、镇州,赐钱皆亿万。郊天地,上徽名。太和公主嫁可汗,吐蕃请降使,使者往返凡数辈,幽州囚将帅,镇州杀将帅,食饟半天下兵。自七月至十二月,一出于有司,则其供办之能可知也。陛下特加工部尚书以偿之。

  会凤翔阙节度,宰相奏名皆不可,上曰:“得之矣。”明日,出白麻书,以公为检校礼部尚书兼凤翔府尹御史大夫,充凤翔陇州节度观察处置使。先是岐吴诸山,多椽栾柱栋之材,而薪炭粟刍之类,京师藉赖焉。负气势者,名为相市,实出于官,公则求者无所与,由是负气势者相与皆怨恨,又无可为毁,乃扬言曰:“以崔之峭削廉隘,好是非人,士众不愿久为帅。”陛下一旦问宰相,予虽心知其不然,然亦惑于众口,卒不能坚辨上意。赖上仁圣,不受谗,乃以公为检校礼部尚书河南尹。

  是后岐下诸将比比有来者。予谓曰:“公于里闾间,吾不复问矣。军怨乎?吏怨乎?何为谤?”皆曰:“举其一二可知也。凡军之怨,怨不均也。先是岐之军食于郡者同一斛,食于省者盈一斛焉。公乃岁以六十四万斛皆给盈。由是言之,怨乎哉!吏之怨,怨不厚也。先是郑少师得其人,上吏之俸有加焉。然而后郑者辄以所加之俸管于库,其小吏以下,未尝获一钱。公乃悉出所余,命纠掾已下均取之,因著令曰:自是加俸贮于克府,赏信易取也,人人皆便之。”言者叹愤,多出涕。理河南不旬月,家家自谓有崔尹,卒吏无敢入其门。识事者皆曰:“三五十年无是尹都者。”是岁七月,抗疏言:“臣七十当致仕。”词意不可遏。朝廷嘉之,拜户部尚书以遂志。近世未有心胆既强,声势方穏,而能自引去者。明年春,暴疾薨于家。

  予与公更相知善有年矣。公气性刚方,理家理身,廉俭峻直,颇有文章。考公之所尚,仁孝友爱,内外死丧婚嫁之不能自持者,莫不己任之。尝以户部侍郎为其兄乞换一散品致仕官,天子怜其意,特以太子谕德与其兄,至于亲戚僚友间无所阙。由是议论不能饶借所无者,而所无者亦以起畏避之为。理尚严明,勤于举察,胥吏辈始皆难于公,然而终卒无大过。词色朗厉,若不可支梧,然而下于己者,能以理决之,无不即时换己见,此其所多也。铭曰:

  勇怯声佞,直特劲正,根乎性。
  抑厄病横,耉寿景盛,由乎命。
  我以其劲,齿与位并。
  铭于子孙,用我为镜。

  〔①按《唐书》:崔沔官太子宾客,赠礼部尚书,谥“孝。”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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