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葬安氏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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予稚男荆,母曰安氏,字仙嫔,卒于江陵之金隈乡庄敬坊沙桥外二里妪乐之地焉。始辛卯岁,予友致用悯予愁,为予卜姓而授之,四年矣。供侍吾宾友,主视吾巾栉,无违命。近岁婴疾,秋方绵痼,适予与信友约浙行,不敢私废。及还,果不克见。大都女子由人者也,虽妻人之家,常自不得舒释,况不得为人之妻者,则又闺袵不得专妬于其夫,使令不得专命于其外,礼仪不得以尊卑长幼之序加于人,疑似逼侧以居其身,其常也。况予贫,性复事外,不甚知其家之无,苟视其头面无蓬垢,语言不以饥寒告,斯已矣。今视其箧笥,无盈余之帛,无成袭之衣,无帛里之衾,予虽贫,不使其若是可也。彼不言而予不察,以至于其生也不足如此,而其死也大“哀哉!”稚子荆方四岁,望其能念母,亦何时可成立,则不能使不知其卒葬,故为志且铭。铭曰: 复土之骨,归天之魂。 亦既墓矣,又何为文? 且曰有子,异日庸知其无求墓之哀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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