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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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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古今体诗 此乃专门名家之学,岂能数语尽之?然试场考古必有此体,姑言其略。第一博览为先,略知列朝诗家源流派别,方可言入门。规橅一家,稍有所得,方能有佳处。至其法律门径,前人古题之解,声调之谱,谈艺说诗之作,玉屑金粉之编,言之已详。此止可粗言其禁忌耳。 ○忌无理无情无事。 有理、有情、有事三者俱备,乃能有味。诗至有味,乃臻极品。数语虽约,颇能该括前人众论。学诗者,试体会之。新城王文简论诗主神韵。窃谓言神韵,不如言神味也。(有事一条,尤为切要。特为标出。) ○忌音调不谐。 古诗自有音节平仄,多读自知之。俗师于律诗有“一三五不论”之说,大谬。古人五七律,自有拗救法。既目为律,岂有不论之理?拗救之说亦甚繁,如不能遽晓,照试律平仄为之,尚不致过差耳。古诗尤忌多有律句。(学四杰、长庆体者不与。)五言古诗,于题目博大典重者,以用古韵为合格。碑版铭颂,有韵语者同。古韵之说甚繁,看顾亭林《音学五书》自知之。 ○忌误押通韵。 古体诗可押通韵。(律、绝之外,皆为古体。)但俗本诗韵,动曰“古通某”、“古转某”,强分两门,已为无理。且所谓“通”者,并不可据。(大略本于宋吴棫《韵补》,或杂据近人柴绍炳、邵长蘅之说。)今日作古诗者,以专守官韵、不用通韵为合法。何也?今之本韵,即古之通韵也。(谓六朝至唐。)《广韵》本二百六部,(此为最古韵书,隋人原撰,唐宋人修。)各注“同用”、“独用”。(以韵狭不便试士,唐许敬宗奏定同用。)经宋金元人四次并省,今合为一百六部。(宋丁度等《集韵》省去十三部;金韩道昭《五音集韵》并为一百六十部,刘渊《平水韵》又并为一百七韵;元阴时夫《韵府群玉》又并为一百六部,即今官韵。)故今日一韵中,已兼古人数韵。(凡同用者,已并为一韵,如“冬”兼“钟”,“支”兼“脂”、“之”,“虞”兼“模”之类。)虽不如《广韵》分析精密,声类清浊,尚不大远。若再推广,必致歧误。(诸家异说,初学猝难折中。)必须讲求小学,读过顾炎武《音学五书》、江永《古韵标准》、段玉裁《六书音韵表》、苗夔《说文声读表》,方能贯彻原流,通而不滥。(顾、江尤要。据钱竹汀《十驾斋养新录》,《平水韵》乃金王文郁所撰,即并为一百六部,与今韵同。以无他证,前注姑仍旧说。)如必欲通之,莫如稍隘稍严,尚无大误,如“东”“冬”,如“支”“微”,如“鱼”“虞”,如“佳”“灰”,如“真”“文”,如“寒”“删”,如“萧”“肴”,如“庚”“青”,如“盐”“咸”,此类皆今读声音相近,而今韵部分相联者,通押无害,上去准此。(可通者不止于此,说见后。) 入声部分,纠葛难明,姑言其略。“屋”“沃”“觉”,(通)“质”,(独)“物”“月”,(通)“曷”“黠”,(通)“屑”,(独。“屑”亦半通“质”,因初学恐难细剖,令“质”独用较妥。)“药”,(独)“陌”“锡”,(通)“职”,(独)“缉”,(独)“合”“叶”“洽”。(通)此参用顾、江、段、苗四家说。 有决不可通者,如“江”与“阳”也,“真”“文”与“庚”“青”“蒸”“侵”也,“庚”“青”与“侵”“蒸”也,“蒸”与“庚”“青”“侵”也,“元”“寒”“删”“先”与“覃”“盐”“咸”也。此类俗读似近,正音迥别。即使前人偶一有之,或是方音,或本非韵,或是错误,皆不可藉口。 如欲求通而不滥之理,须知通韵有半部、全部之别。(今本之“支”韵,半通“微”“齐”“佳”“灰”,半通“歌”。“虞”半通“鱼”,半通“尤”。“元”半通“真”“文”,半通“寒”“删”“先”。“先”半通“真”“文”,半通“元”“寒”“删”。“歌”少半通“麻”,大半通“支”。“麻”少半通“歌”,大半通“鱼”。“庚”半通“阳”,半通“青”,有数字通“蒸”。“尤”半通“萧”“肴”“豪”,半通“虞”,有数字通“支”。“覃”半通“侵”,半通“盐”“咸”。此就经、传、子、史韵语,唐以前诗文谣谚,推验而得。)此由今韵一部中,并有古韵两三部在内,故一韵之声,不尽同类。(如“元”“魂”“痕”三部,今并为“十三元”;“灰”“咍”今并为“十灰”。就本韵读之,已不能谓叶,故“元”可通“寒”“删”“先”,“魂”“痕”不得通也。馀仿此。)初学如未尝通《说文》、看《广韵》,何从辨析此一韵中之字孰可通某,孰不可通耶?(读《说文》、《广韵》及顾、江、段、苗之书,则自能辨析之。若徒向唐宋人集中求其孰通孰否,以为准式,皆茫昧拘墟之论,所谓铢铢而权,寸寸而度,推之必差者也。) 以上为作今日之古体诗言之也。(今之五言古乃六朝以后体,七言古乃唐人七言歌行体。)若作学汉人五言诗、古乐府、古赋,(此谓著作之古赋,非试场之古赋。)拟骚、碑铭、赞颂之属,则又宜知古韵。(谓上古至秦汉之韵。)《广韵》尚未尽也,汉以前虽无韵书,而有韵证。(即前所谓取经、传、子、史推验而得者,确有部分,但较《广韵》则宽矣。)顾、江、段、苗诸家说之已详。凡橅拟汉以前有韵之文,宜知之。(宜用古韵,方为入格,且更觉妍雅。)往往古韵同部,今读殊音。作今日之古体诗,押之不叶,仍不可用。盖音有古今,在古人读之,本是一韵,故可用之诗歌。(即如《诗经》,自有本音,如以古音读之,自成一韵,并非强叶。叶韵之说,自梁沈重始。)今语音既变,诗格亦殊,若强用之,岂能成调?徒致骇俗。名岁好古,实非通人也。(如“东”与“江”,“支”与“灰”与“歌”,“鱼”与“麻”,“虞”与“尤”,“真”与“先”,“萧”与“尤”,“歌”与“麻”,“阳”与“庚”,“侵”与“覃”,皆古同部,今异音。)古今音变,大率汉魏以前与三代相近,六朝以后与今音多同。此一大界限也。(此言大略,再区分之,秦以前与汉不同,初唐以前与中唐至今不同,看《经典释文》、《说文》、《玉篇》、《广韵》、《汉书》、《文选》之反切自明。)自唐有官韵,字音至今遂不大变更矣。(清浊发敛亦微不同。)知古韵非仅为词章之用也,乃小学、经学之事也。知古韵则得古音,(看古人多以此数字联用为韵语,可知古读声相近,即可以此定此字之古音矣。)知古音则悟古义。大抵先秦制字,义由声出,(义生于声者十之八九,至于假借,纯是声同之字。)汉人诂经,声多兼义。(如音读从某字之声,则训诂必近某字之义。)此六书谐声之指,汉学训诂之要,韵书所以列入小学家者,职是故也。(若《韵府群玉》之类,则止可谓之诗韵,谓之类书,与韵学无关矣。) 审音辨韵,其要不过两语:一曰以声类相从之字为别。(看此两三韵中字,偏旁多同,音必相近,即可通押。如“东”之“烘”“蓬”,“冬”之“供”“缝”;“寒”之“檀”“残”,“先”之“羶”“笺”,皆半体相同之类。盖古人制此字时,其音即从偏旁而得,此语极浅而极确,乃韵书本原也。但今韵合并混淆,须将不可通之半韵剔出之耳。如偏旁虽同,今读不近者,乃古今音递转递变,古人仍同读同押也,如“支”之“仪”“陂”,“歌”之“俄”“波”,“虞”之“愉”“枢”,“尤”之“偷”“讴”,今异声,古同读。)一曰以经、传、子、史韵语为证。大率今韵宽于《广韵》,而狭于古韵。若以《广韵》求古韵,止有不必分而分,偏于过严者,断无不应合而合,失之过滥者。(有数韵实是一类者,无一韵而杂隔类者。)若以今韵求古韵,则有可通者,有当析者。(如“东”“江”“寒”“删”,古音本通,如“支”部、“虞”部、“灰”部、“先”部,此一韵中之字,古人却分为两三韵,并不读为一类。)不见《广韵》,无从讲古韵;不知古韵,不能读《诗经》、《易象》、先秦两汉之书也。 ○忌好步韵。 宋人此风最盛,今人亦然。此作韵,非作诗也。即使名家为之,亦无好诗。(止有一用,试场限此体,可以觇腹笥心思,避袭旧耳。) ○忌体制杂糅。 古藻时调,羼列同篇;法语情言,合居一简:是为出言无章。 ○忌多用宋以后事,宋以后语。 此自修辞要决。何大复诸人持此说,后人诮之,非也。论史事者不与。 ○忌以俗语冒为真率。 近人多有此病。好理语者出于陶,道俗情者托于白,诬古人矣。 ○忌以粗犷语,貌为雄肆。 宋以后多此病,近人尤甚。蜀中诗派似涉此风。试检点之。 ○忌陈熟落套。 古人名手,每伤生硬。今世当家,但患陈熟耳。 ○忌纤巧。 制题猥琐,属词尖碎,为纤;对仗假借,比附细密,为巧。皆非大方所有。 ○忌险怪苦涩。 李昌谷诗,乃零句凑合者,见之本传。贾长江诗,乃散联足成者,见之《唐诗纪事》。岂特去《诗》教太远?古来大家,直无此作法。其险怪不平易,苦涩不条达,正其才短,非其格高也。 ○忌狎亵亦忌迂腐。 一为《玉台》之流失,一为《击壤》之颓波。左右佩剑,其士相等。 ○忌虚造情事景物,将无作有。 如长安见汉、宣城临江之类。 ○忌貌袭古而无意。 体制必当学古,惟在有意耳。明钟、谭诋七子,近人主性灵,变本加厉,尤非。 ○忌自誉誉人。 如酬应诗,誉公卿必曰韩、范,守令必曰龚、黄,将帅必曰卫、霍,诗则李、杜,文则韩、苏之类。受者滋愧,作者失言。至于述怀、自叙,藉口杜诗、自比稷契之语,信口夸诞,尤为恶习。 ○忌大言不惭。 诗家每多越分自赞之语,视为成例,殊可哂也。五古忌散缓垛积,七古忌空廓平直,五七律忌枝节飣餖,绝句忌剽滑。各体之通忌,曰言外无余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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