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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书太史公自序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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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记世表曰太史公读者,谓其父也,故于己所称曰“余读”以别之。其他书传篇首及中间标以“太史公曰”,则褚少孙之妄耳。故凡篇中去此四字,文正相续。惟是篇“先人有言”与上不相承,盖按之本二篇也。其前篇,迁之家传也,其父欲论次史记,而迁为太史令,紬石室金匮之书。其先世世掌天官,而迁改天历,建于明堂,则传之辞事毕矣。后篇则自述作书之指也。“自黄帝始”以上,通论其大体,犹诗之有大序也。百三十篇,各系数言,犹诗之有小序也。本纪十二曰“著”者,其父所科条也。余书曰“作”者,己所论载也。总之曰“为《太史公书序》”者,明是书乃其父之书而已,不敢专也。 其本传曰:“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,不敢阙。”故序书既终,而特以是揭其义焉。其覆出“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,百三十篇。”盖举其凡计缀于篇终,犹卫霍列传特标左方两大将军及诸裨将名耳。自少孙于首尾加“太史公曰”,而中答壶遂及“遭李陵之祸”,并增“太史公”三字,〔汉书十年而遭李陵之祸。〕遂使世表称“太史公”,读者几不辨为何人。而是篇所述,辞指暧昧,不可别白。夫是篇,迁之家传也,故于其父始称名,而继则以爵易焉。乃复自称爵以混于其父,可乎?此以知为少孙所增易也。 古书篇帙既有伪乱,学者从百世下凭臆以决之,所恃者义意有可寻耳。然世士溺于所传旧矣,知其解者,果可以旦暮遇之邪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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