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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六天地之中合


  ※裘曰修

  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《传》曰‘天六地五’,数之常也。天有六气,降生五味。夫五六者,天地之中合,而民所受以生也。故日有五甲而辰有六子,十一而天地之道毕,言终而复始。”注:“孟康曰:‘天阳数奇,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,五在其中;地阴数偶,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,六在其中,故曰天地之中合。’”

  数皆根十一,得合在其中。
  奇偶相交错,阴阳此会通。
  五行胎化育,六位缊鸿蒙。
  阖辟生来往,枢维运始终。
  八因三并位,四与七同功。
  藏显皆成妙,充周孰可穷?
  测辰基在子,吹律起于宫。
  太极含元始,渊深仰圣衷。

  首联,虚破“五六”。次联,承明“天地中合”。第三联,借点“五六”。第四联,申足“中合”。第五联、六联,极阐“中合”之用。第七联,还《律历志》本旨。末以天地合德结之。八十字中理数,皆分明如话。

  奇偶〓《易·系辞传上》:“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,而各有合。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。”韩伯注:“天数五,五,奇也;地数五,五,偶也。天地之数各五,五数相配,以合成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五奇合为二十五,五偶合为三十。”孔颖达疏:“天数五者,谓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也;地数五者,谓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也。五位相得,而各有合者。若天一与地六相得,合为水;地二与天七相得,合为火;天三与地八相得,合为木;地四与天九相得,合为金;天五与地十相得,合为土也。天数二十有五者,总合五奇之数;地数三十者,总合五偶之数也。凡天地之数,五十有五者,是天地之数相合为五十五,此乃天、地,阴、阳,奇、偶之数。”

  阴阳〓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天之中数五,地之中数六,而二者为合。六为虚,五为声,周流于六虚。虚者,爻律夫阴阳,登降运行,列为十二,而律吕和矣。”

  五行〓《书·洪范》:“初一曰五行。”班固《白虎通·德论》:“五行者,何谓也?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。”

  六位〓《易·说卦传》:“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,故易六位而成章。”韩伯注:“六位,爻所处之位也。”

  鸿蒙〓见前《日浴咸池》诗。

  阖辟〓见前《乾坤为天地》诗。

  八 三 四 七〓杨傑《五六天地之中合赋》:“大抵一辟一阖,五柔五刚。八与三而契合,四暨七以更相。亦皆助生成于品汇,广变化于无疆。”按:“七”字疑是“九”字之误。

  藏显〓《易·系辞传上》:“显诸仁,藏诸用。”

  充周〓周子《通书·诚几德第三》:“发微不可见,充周不可穷之谓神。”

  测辰〓陆倕《新漏刻铭》:“揆景测辰。”李善注:“揆景测辰,谓昼夜漏也。”

  基在子 起于宫〓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黄钟:黄者,中之色,君之服也。钟者,种也。天之中数五,五为声,声上宫,五声莫大焉。地之中数六,六为律,律有形有色,色上黄,五色莫盛焉。故阳气始种于黄泉,孳萌万物,为六气元也。以黄色名元气律者,著宫声也。宫以九唱六,变动不居,周流六虚。始于子,在十一月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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