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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兰成合葬墓志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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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交河县岁贡生友菊苏公合葬墓志铭 汉马少游有言:“士生一世,取衣食裁足,乡里称善人,足矣。”其从兄伏波将军涉历艰难,恒思是语,似其事易为也。然“善人”亦岂易为哉?士大夫或遭逢变故,激成奇节;或邂逅际会,建立功业,多成名于一事一时。若庸言庸德,共见共闻,而终始一生,不为乡里所訾议,则非旦夕之故矣。余尝志南皮张公振斯及先兄晴湖之墓,皆取其醇谨终身,言行无玷,足当少游“善人”之目。今复得一人焉,曰苏公友菊。 公讳兰成。始祖讳盛,当明中叶,自山东阳信迁交河,四传至廪膳生讳九经,均潜光未耀。五世祖讳养民,以选贡官山西兴县知县,赠中大夫。高祖讳美大,廪膳生;曾祖讳镰,顺治戊子拔贡生,考授通判,均赠通议大夫。祖讳琠,康熙甲戌进士,官贵州思南府知府。父讳晊,康熙癸巳举人,候补太常寺博士。晚岁得公,珍惜甚至。而公自幼无骄纵意,性至孝友,门以内无间言。其尤为人情所难者:博士公有再从侄孙曰载临,爱之如子,抚养于家,越十载乃生公;七岁入家塾,即与载临同砚席,雍睦无间。后载临婴弱疾,公推博士公之爱,捐金千余市参桂,无少吝惜。比其殁,丧葬皆有加礼。周恤其寡妻尤为笃挚,所需者不使有锱铢缺。今公殁,而载临之妻尚存,每一言及,未尝不涕泪交颐也。平生俭朴,衣食取温饱而止。然笃于任恤之谊,周济贫乏,不可缕举。其尤著者,乾隆己卯秋,河水暴涨,田庐且不可保。公悬金鸠众,合力筑堤堰,昼夜督视,不遑寝食,人赖以无恙。甲午大旱,公出粟赈贷,多所全活。即此数事,公之为人可概见。使出而仕宦,于物必有所济,而素志恬静,竟以明经终于家。 元配陈夫人,献县候选通判讳肖孙之女。陈氏自简肃公以来,世传礼法,以忠厚为乡党典型。闺门之内,尚勤俭,敦雍穆,亦为亲串所矜式。夫人耳目濡染,幼娴内则。于归后,修举妇职,家正厘然,无敢蹈世俗浮薄习者。晨昏定省,尤能得堂上欢。生一子一女,遽早逝。公继娶河间王夫人,能守夫人之家法,中外称贤,即夫人可知矣。 公生于雍正己酉五月,卒于乾隆丁酉正月,年四十有九。 夫人生于雍正丙午正月,卒于乾隆庚午七月,年二十有五。 子二:长肇舆,乾隆丁酉拔贡生,候选直隶州州判;次肇轸,廪膳生,出为公弟荃成后。 女一,适献县纪汝僩。 孙三:长元翰,附学生;次元翚,嘉庆辛酉举人;次元翼,廪膳生。 孙女一,适献县陈菼。 曾孙五:长启绶,次启纬,次启缙,次启绂,次启组。 曾孙女四。 肇舆早卒,其子元翰奉继祖母之命,葬公于某原,陈夫人祔焉。不以余为弇陋,携行状走京师,乞铭于余。余多年宦游,未及识公,然所居相距仅一舍,知公行事颇悉。陈夫人于先祖母为姑侄,于先姚安公为表兄妹,至亲之谊,亦不敢以固却。乃综述梗概,而系以铭曰: 一乡善士,公其庶几。 我志幽宫,亦窃附林宗之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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