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蟾蜍薄太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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蟾蜍薄太清,蚀此瑶台月。 圆光亏中天,金魄遂沦没。 螮蝀入紫微,大明夷朝晖。 浮云隔两曜,万象昏阴霏。 萧萧长门宫,昔是今已非。 桂蠧花不实,天霜下严威。 沈叹终永夕,感我涕沾衣。 〔《淮南子》精神训:“月中有蟾蜍。”高诱注:“蟾蜍,虾蟆也。”又说林训:月照天下,蚀于詹诸。高诱注:“詹诸,月中虾蟆,食月,故曰蚀于詹诸。”薄,侵也,迫也。释名:日月亏曰蚀,稍稍侵亏,如虫食草木叶也。沈约诗:含吐瑶台月。陈子昂诗:微月生西海,幽阳始化昇。圆光正东满,阴魄已朝凝。沈佺期诗:“玉流含吹动,金波度云来。”魄,月体黑暗处。朔日之月,谓之死魄,望日之月,谓之生魄。金魄者,是言满月之影,光明灿烂,有似乎金,故曰金魄也。《毛诗正义》:“螮蝀,虹也,色青赤,因云而见。”《春秋》潜潭巴:虹出日旁,后妃阴胁主。 《后汉书》:凡日旁气色白而纯者,名为虹。 琦按:螮蝀亦日之光气,但日在东则螮蝀见西方,日在西则螮蝀见东方,与日旁白色之气,均有虹之名,而实则判然二物也。太白以日旁之虹,呼为螮蝀,不无混称。 《晋书》:紫宫垣十五星,其西蕃七,东蕃八,在北斗北。一曰紫微,大帝之座也,天子之常居也,主命主度也。郑康成《礼记》注:大明,日也。《广韵》:夷,灭也。陆机诗:扶桑升朝晖。《初学记》:日月谓之两曜。《汉书》:孝武陈皇后,长公主嫖女也。初,武帝得立为太子,长主有力,取主女为妃。及帝即位,立为皇后,擅宠骄贵,十余年而无子。闻卫子夫得幸,几死者数焉。上愈怒。后又挟妇人媚道,颇觉。元光五年,上遂穷治之。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祠祭祝诅,大逆无道,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。使有司赐皇后策曰:“皇后失序,惑于巫祝,不可以承天命。其上玺绶,罢退居长门宫。”《楚辞》:桂蠧不知所淹留。 《汉书》:成帝时歌谣曰:桂树花不实,“黄雀巢其颠。”潘岳西征赋:“弛秋霜之严威。”刘峻《广绝交论》:“尹班陶陶于永夕。〕 〔《新唐书》:玄宗皇后王氏,同州下邽人,梁冀州刺史神念之裔孙。帝为临淄王,聘为妃。将清内难,预大计。先天元年,立为皇后。久无子,而武妃稍有宠,后不平,显诋之。然抚下素有恩,终无肯谮短者。帝密欲废后,以语姜皎,皎漏言,即死。后兄守一惧,为求厌胜。浮屠明悟教祭北平,取霹雳木刻天地交及帝讳合佩之,曰:“后有子,与则天比。”开元十二年,事觉,帝自临劾,有状,乃制诏有司:“皇后天命不祐,花而不实,有无将之心,不可以承宗庙,母仪天下,其废为庶人。赐守一死。”当时王諲作翠羽帐赋讽帝,未几卒,以一品礼葬,后宫思慕之。此诗盖咏其事也。 萧士赟曰:王后事与汉武陈后事极相类。二后虽各以无子巫蛊厌胜废,然推原其由,实卫子夫、武惠妃争宠,有以激之也。陈后之废,司马相如作《长门赋》;王后之废,王諲亦作翠羽帐赋,先后一致。太白引此为证,最为切当。桂蠧不实,是采废后制中语。唐仲言曰:“蟾蜍蚀月,比武妃逼后,月光亏而魄没,见后已废而忧死也。螮蝀借日之光以成形,今入紫微而日反为所蔽,比武妃既得幸而蛊惑帝心,至于荒乱也。苟日月俱为阴邪所伤,而苍生无以仰照,则万象皆昏冥矣。”因言后之被废,正如陈后之居长门,然陈后以嫉妒几绝皇嗣,实有可废之条。今王后抚下有恩,明皇特以武妃之故而谋废之,则非陈后比矣,所谓昔是而今非也。且帝以后无子,罪其花而不实,然不观诸桂树乎?桂蠧则不能成实,宠分则不能有子,奈何遽以天霜之威加之哉?大抵国家之乱,起自宫闱,我因念及此事,为之感叹沾衣也。其后武妃幸早世,而明皇卒以太真乱国,太白可谓知几矣。 琦按:《旧唐书》:“开元十二年秋七月壬申,月蚀既。己卯,废皇后王氏为庶人。”太白此篇,首以月蚀为喻,是虽比而实赋也。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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