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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七 家训家传志表哀辞七思


  ◎家训四首

  ▼己亥四月示道希兄弟

  《礼》有百世不迁之宗,以收族也;有五世则迁之宗,亲者属也。遭家震愆,今在金陵者,独先君逸巢公后耳。诗人之述古公者曰:“绵绵瓜瓞,民之初生。”言将绝而复属也。故继逸巢公者,于桐为小宗,而在金陵则世为大宗。宗子非有大过不废,废则以子承。无子,支子以序承,虽有贵者,别为小宗,不得主祭。自逸巢公以上,祖之宜世祀者五:始迁于桐者曰德益公,建文朝死节;配享正学先生祠者曰断事公;德重于乡者曰东谷公;起家为大夫者,曰太仆公;始迁金陵者曰副使公。余亲尽则祧。

  古者大功同财异宫。不异宫,不能各致养于其亲;不同财,则戚属而饥寒之不恤矣。桐俗,子壮则岀分。先君始命余兄弟循《礼经》。忆亡妻与嫂有违言,先兄命之曰:“汝辈日十反唇,披发抟膺无害,但欲吾兄弟分居异财,终不可得耳。”

  兄子道希幼羸,每疾亡,弟椒涂中夜抱持圏豚行。弟早夭,兄常曰:“吾更生子,当以道希嗣。”是弟所尝抱持也。今道希为宗子,以其弟道永嗣。余兄弟三人,兄子二人,一嗣椒涂,余一子道章,亦相与为三人。道章之生也,后先兄之卒凡五月,先兄犹及知其孕也。每日异日汝子与吾子相视如同生。道章生年十一,以余罪系旗籍,与道希、道永不能生相养,其服之相为宜从期。退之不云乎:“受命于元兄。”此可以义起也。

  大功以上同财同居则共祀祖祢,异居皆祭于继祖适子之家。适子虽贫,宅左右必别为三室,中室为龛四级,奠高、曾、祖、祢木主。岁二祫,即从俗用。清明、孟秋之望,先期散斋二日,致斋一日。主祭者斋于西翼室,兄弟子姓各斋于外寝。生长忌日,奉主特祀于东翼室。考妣之忌,斋期如二祫。生辰,散斋、致斋各一日,祖考妣之忌如之。生辰斋一日,高曾祖妣、伯叔兄弟之忌如之。妻、兄弟子妇各祭于其寝。妻长子忌日斋,冬日至,祭于宗室,上及不祧之祖。宗子散斋三日,致斋二日,群子姓如二祫。共大宗者岁一合食,共高祖者再,共曾祖者三。凡合食必于宗祠。

  副使公始至金陵,居由正街,后迁土街旧宅,转六姓,逾五十年。康熙乙酉,余始复先人居,而治其西偏旧圃为将园,先君时燕息焉。辛卯遘难,宅仍他属,园亦岀质道希兄弟,异日必复之为宗祠。今于土街宅后暂治三室,如前法。

  小功异财,势不能同也。家之乖,恒起于妇人,米盐凌杂,子女仆婢,往来谗诉,易至勃豀,虽期之兄弟不可保,况小功以下乎?圣人制法以民,非贤者所宜自处也。往时清涧白致玉过余,其兄子仲杰侍,近五十成进士矣,敛约如成童,叩之高曾以下,同居者五世,子妇无异衣食,虽蓄私财,无所用之。玫玉之兄,吾邑宰也,而治家司财币者,则玫玉之妻,其妾与子妇,弗之诧也。盖礼教之能移人若此,此非并世之人乎?小子识之。

  古之祭者,前期必斋,丧必异居食。祭不斋,无以交于神明;丧不异居食,则衰麻哭泣皆作伪于其亲。先王制丧,食于老者疾者,既葬而后,犹有宽假焉,而复寝之期,则断不可易。盖人之情,食粱肉而凄然念所亲者有之矣,御内而不忘哀,未之有也。在礼,期终丧不御于内者,祖父母之外惟妻,而余皆止于三月,非厚于妻而薄伯叔兄弟也。先王立中制节,故法必计其所穷,妻一而已。假而本支繁衍,死丧相继,皆终期不御于内,则人道为之旷绝矣。故稍宽之,使中人可守,非谓寡兄弟者必不可节欲以伸其恩也。记曰:“齐衰期者,大功布衰九月者,皆三月不御于内。”用此推之,则正服大功以浃月为期,小功、缌麻终月可也。其始婚则小功以卒哭之后为期,礼文具矣。余过时不娶,妻之父母趣之。

  时弟椒涂卒,始七阅月余,入室而异寝者旬余,族姻大骇,物议纷然,遂废礼而成婚,至今恨之。兹为家,则食饮衰服,或因事而权其宜。惟御内之期,自缌麻以上,必以所推为断。夫舅与甥,恩之最轻者也,然女兄弟方痛不欲生,苟有人心者,能即安于燕寝乎?大功以上,则视骨月之众寡而加隆焉。《记》曰:“小功皆在他邦,加一等。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,加一等。”此先王称物之情,而使之自厚于人道者也。斋期已前具民无恒产,财匮而事剧,不能壹禀古制也。

  凡恩之贼,多由妇人志不相得;礼之败,多由与私亲男子时相见,闻之长老。桐俗淳厚,时家仆终世给事,未尝见主母。近则稍有连者,皆以相见为渥洽。金陵亦然。吾母疾笃,天子加恩赐医,医者日定法,必视面按脉乃复命。余白之母曰:“我虽老妇人也,可使医者面乎?”余曰:“君命也。”母闭目,命搴帷,颜变者久之。既而曰:“虽圣恩高厚,然继自今,勿更使吾疾上闻矣。”今与子姓约,凡来妇者,父母殁不得归宁,非远道还母家,毋过信宿。其亲伯叔父、同父兄弟、兄弟之子至吾家,相见于堂,食饮于外。从兄弟、母之兄弟,相见于外,嫂叔礼见。惟吉凶大节,同室相纠察,有失则者,男妇不得与于祭。

  兄弟宗族之相疾,近起于各私其妻子,远则贫富贵贱之相耀也。吾幼时闻之父祖,上祖有官御史者,巡按江西,道桐归祭于宗祠,自监司以下皆来宾主祭者,侍御之从兄也。为庶人不得服舆马,侍御以𩦺从仆隶择骏者乘,侍御轶而先,急下,拱立道左。及祭毕,从兄西向立,命取杖,众皆进曰:“吉礼成,执事者有不共,愿以异日治之。”曰:“过由执事者,则舍之矣。”侍御遂自弛冠服,伏地受杖。杖已,曰:“吾不予杖,是使汝负诟于乡邻也。且汝惟心懈,故至此。汝持使节,一路数千里待命焉,而心常外驰,能无误人身家事乎?”侍御怡色受教,冠服礼宾,兄弟各尽欢。呜呼!此吾宗所以勃兴也。近世骨月恩薄,其贤者乃以文貌相属,而泛泛然如途人盛衰之本,为子孙者,可以鉴矣。

  杨树湾高庄东谷公遗田,太仆公所受分也。五传至余兄弟,以远家金陵,艰输运,弃其十之六,惟主庄尚存。余丁亥归故乡,见其基势爽垲,绕宅乔木尚七十余株。老仆曰:“此东谷太仆所尝栖止也。”因复其半。今并以为祭田,未复者当次第复之,以岁入十之二供祀事,余给子孙之不能嫁娶葬埋及孤嫠老疾者。其法一取之吴郡范氏,不谓之义田者,徒为吾兄弟之子孙计耳,非能如古人之收族也。每见士大夫家累巨万,不闻置义田,即祭田亦仅有而少丰焉,俄而其子孙已无一垄之植矣。范文正公父子置义田三千亩,以赡族人也,而子孙享其利者六七百年,以至于今。

  昔太仆公分田之籍,手记曰:“吾増置田三百五十亩,橐中白金千有七百,此非吾官中物也,乃朋友馈遗,汝母勤俭而致之。”太仆公仕宦四十年,当明神宗朝,巡按者三掌河南道,时兼摄七道御史事,所积仅如此。呜呼!父有田宅以遗其子,乃汲汲然自明,惟恐子之意其得于官而心鄙之也。上之教,下之俗,所以相摩而致此者,岂一朝一夕之故哉?兹田之在吾家,亦近二百年矣。然则欲子孙长保其田宅,亦非德与礼莫能持也。

  副使公葬繁昌县西门外枫树岭,去桐与金陵各三百里而近。余乡欲与其地士大夫联婚姻,以便祭扫,而不得也。墓旁有祭田,未籍分产,四叔父枫麓收其入。播迁之后,诸弟贫乏,必将斥卖。道希兄弟当勉力以原价归诸从父,而勒石永为祭田。先君受分,多取瘠产,庶祖母王孺人膳田,本议身后均分,后独以归四叔父。枫岭祭田不问其岁入。汝辈当体祖父之志,勿谓此公产不肯以价取而致属他姓也。陈庄、胡庄及高淳租,每岁终通计而三分之,以其一给道章于北,非敢弃先兄之命也。分隔异地,虑子孙或有不肖而大为之防也。昔圣人之制男女之礼也,皆以禽兽为防,而兄弟同财异财,亦以中人为准。盖计其所穷,使不肖者可守耳。

  弟椒涂之殁也,未娶,兄泣曰:“吾弟兄三人,当共一丘,不得以妻祔。”兄疾革,嫂与道希环而泣之,兄屡斥去,正命之夕,惟余在侧,未尝以道希、道永属吾兄弟笃爱如此,子孙其式之。

  ▼甲辰示道希兄弟

  己亥岁,议以道永嗣弟林,林嗣伯父履开公。先兄之为宗子也,先祖命之矣。道希之为宗子也,先君知之矣。若以林嗣履开公,则林及道永当相承为宗子,先祖之所未命,先君之所不知,非后之人所敢议也。今第以道永嗣林,履开公,则置墓田,三支子孙世祀勿替,而祔食于祖。

  吴郡范氏义田,计口授粮,俾愚者怠于作业,非义也。五材百物,民皆用之,必各有职业,交能易作,然后其享之也安。无故而坐收其利者,天所祸也,且势不能周。吾家祭田,营宅兆,供岁祀有余,量给不能丧葬者有余,以振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者有余,以助贫不能受学者有余。春粜而秋籴之,累其赀以广祭田,其怠于作业而贫窭者,不得告贷。己亥四月,谕以高庄为祭田,因司谕公久葬故乡,虽以阴流入墓起攒,仍当卜兆于桐耳。今奉柩至金陵,则高曾祖考无一葬故乡者矣。高淳二百亩,乃我二十年佣笔墨,执友张彝叹为购置者,惟用为祭田,于义为安。一水司通子孙,岁收获可近就繁昌展副使公墓,将为记,勒石台拱冈,兼注县册,俾世守之,不得私摽弃。

  自副使公以下,道希为宗子,凡岀自副使公者宜宗之。而从祖父查林府君、从父枫麓府君返故乡,吉凶赴告,不得以时通。今定居金陵者,惟先君之子姓耳。道希之世嗣,当为百世不迁之宗,虽有异爵者祗事焉。自先兄与余无私财,道希、道永、道章亦式焉。率是道也,虽五世十世可也。然先兄早世,吾质行不若古人,安能必子孙常守家则乎?先兄命道希、道永与道章兄弟相视如同生。今道希、道永有子皆早殇,惟道章一子始孩,异时与群从相视如大功之兄弟,不得析居异财。后此则仍礼经,听其大功同财,而以亲者相属。金陵上田十亩,一夫率家众力耕,丰年获稻不过三十余石,主人得半乾暴,减十二米之,得六石余以给下隶之食与衣不赡也。程子曰“吾辈暨妻子僮仆,皆不耕而食,不织而衣,更不治经谋道,则为世大蠧”,可不畏哉!计中人之家,主人一身调度,必殚上农夫五家之力,妻子一人所费役三家,仆婢半之。吾家亲属及仆婢近四十人,常役上农夫百家,终岁勤动,以相奉给,果何德以堪之?今与汝辈约,仆婢惟老而无归者勿遣,佣者散之,少壮各任以事,能则留,不则纵舍,俾自食其力。

  古无奴婢,事父兄者,子弟也;事舅姑者,子妇也;事长官者,属吏也。惟盗贼之子女,乃为罪隶而役于官。九职:“臣妾聚敛疏财。”质人“掌人民之质剂。”盖士大夫之家始有之,如后世官赐奴婢,亦以罪没耳。战国、秦、汉以后,平民始得相买为奴。然寒素儒生,必父母笃老,子妇多事,然后佣仆赁妪,以助奉养。金陵之俗,中家以上,妇不主中馈,事舅姑,而饮食必凿,燕游惟便,缝纴补缀,皆取办于工。仍坐役仆妇及婢女数人,少者亦一二人。妇安焉,子顺焉,盖以母之道奉其妻而有过矣。余每见农家妇耕耘樵苏,佐男子力作,时雨降,脱履就功,形骸若鸟兽然遭乱离焚剽,则常泰然无虞,盖其色不足贪也,家无积货可羡也。虽盗贼奸凶,不能不留农夫野妇耕织以供战士,而劫辱系虏斩刈无遗者,则皆通都大邑缙绅富室之子女也。人事之感召,天道之乘除,盖有确然而不可易者矣。吾家寒素,敝衣粗食,颇能外内共之,而妇人必求婢女,犹染金陵积习,吾甚惧焉。道希兄弟其与二三妇其勉之,恐余不幸而言之中也。

  忆昔姻家有妇惰姑严而不相中者,其子颇是其妇,母患之,语余曰:“吾儿所惮者,子也,子为我训之。”翼日,余至其家,子妇敬听,告之曰:“凡为人子,昵其妻而不责以事父母,是以娼女待其妻也。世有与娼女交而望其孝于吾父母者乎?凡为人妇,昵其夫而不顺于舅姑,是以估客待其夫也。世有娼女而致孝于估客之父母者乎?”归至家,姑姊妹皆责余曰:“不畏其深怨乎?”余曰:“彼深怨,则心已为之动矣。”编于《家训》。子将娶,则审以喻之。古者自王后以及列士之妻,皆躬织纴,而庶人以下则衣其夫。王后之礼职,女史纠之,而监以王之师傅;民家之女功,酇长稽之,而达于乡遂之长。一日废其职,怠其事,则过愆集之。如是,则贵者安得恣睢以适己,贱者尚敢勃溪于舅姑之侧乎?今之士,古之庶人也。继自今,凡来妇者,纵不能衣其夫,衣裳必自制,以属工人者,值勿给。

  先兄之命曰:“弟林既冠,未娶而夭。吾与汝生常违离,异日三人必共一丘。”康熙辛巳,葬兄于泉井,以弟从。自余遘祸北徙,道希危疾,连年累岁,术者曰:“此阴流入墓之效也。”余始不信,忽梦兄临大渊,跃入自沈。通书南中,命道希启墓,凿土三尺见水,乃起柩权厝,以待卜兆。古者邦墓有定所,民以族葬有定位,自形家之说兴,而其术颇有奇中者,何也?管子·地员篇:“凡泉之浅深,可按视所见之土以测之。”岂中原土厚水深,司空之法未亡,相民宅者皆能脉土以定兆域,而未可以例山泽沮洳之地与?吾友李君岱云、黄君退谷、刘君梧冈,儒者也,而笃信形家之术,谓穴有晕,下三棺则晕破而水入。余迫于公程,行有日矣。道希兄弟若惩前事而畏形家言,则兄与弟共冢,而余他日别葬,于义亦可,但毋与妇人合,以堕先兄之命。

  古者命士以上禄,皆足以仁其族,故晏子相齐,三党及国之贤士皆取给焉。后世禄薄,仕者无义取之财。吾先人虽宦族,而故乡遗田,皆上祖力耕而致之。金陵之俗,妇人多外夫家,内父母家,耗赀产于私亲,而子孙无一椽之庇者,踵相接也。子欲顺于母而不恤母族,非义所安,然必身所自致,然后得专。

  以上祖之所遗,兄弟子姓之所赖而偏厚焉,家之暌必自此始。其有丧葬不举,急难无告者,竭妻子之私财以佐之,无有,则与兄弟审度而助之。妻之族亦如之。妇人之性,鲜知大义,兄弟同财,则怠于家事,委积盖藏,坐视耗蠧,甚者争为侈靡。吾子孙之以大功同财者,苟不能同爨,则均其岁入,而各私为奉养。丰年存十之二,俭岁十一,公贮之以备丧葬婚嫁,犹愈于离居析产,不肖者甘荡弃,而兄弟不得问也。吁,薄矣!清涧白氏,四世同爨,妇人服用有经,虽母家送嫁服物,亦贮公所。繁昌徐季子同产五人,兄弟有子二十余,季子年二十二丧妻及子,遂鳏居治家事。兄弟之子耕者、贾者、授徒客游者,丝粟不入私室,男女少长近百人无违言。余杪秋遇其兄之子于鲁港,具言如此。然则子弟有不可教者,父兄其省诸;妇人有不可化者,男子其省诸!

  ▼己酉四月又示道希

  示道希:

  旬月以来,我胸气结塞如有物,食饮日衰,左股蹙缩,盖痛受命于兄,垂老而弃之也。痛道永不能以义悬衡,汝惑焉,我为大亲而不能正也。

  三叔父之没也,汝父泣曰:“吾三人生常违离,弟中道夭,吾与若送死皆有恨。弟未娶,无子女以寄吾爱,异日吾兄弟当同丘,不得以妻祔。”遂以告于大父、大母及汝母、叔母蔡氏,以为成命。是约也,岂惟亿叔父之灵,亦阴以释大父、大母之隐痛也。汝父及叔父合葬二十余年矣,非以阴流入墓而起厝,汝兄弟能发掘而以母祔乎?大父、大母之终,第知叔父与汝父之魂魄相依,而不知其终判也。百岁之后,归于其室,尤妇人所切心,而卜兆泉井时,汝母无几微见于颜面,是心知汝父之义,而欲成其美也。汝母之终也,汝父起厝复数年矣,亦尝教汝兄弟偝父之命而以已祔乎?今而违焉,岂惟戕父之心,抑亦毁母之义矣。

  昔朱子断濮议,以为试坐仁宗及濮王于此,则决知其不可。缘众人以死后为无知,故惑乱耳。试立汝父于此,见汝兄弟违命而遂非痛疾,将何如?孔子曰:“汝安则为之。”我衰疾隔远,生世几何?不复赘语矣。

  〔道希得札,依古族葬而少变,以从宜卜兆。蒋甸司谕公居中,先兄亡弟同穴居右,先嫂亡妻同穴居左,故存此札,以志其不违父命,由笃信予言,且以解戚友之惑也。自记。〕

  ▼壬子七月示道希

  来札称鲍甥孔学及汝女婿吴生元定、光生大椿学诵益专以悫,乞言以进之。夫学非专且悫之难,贵先定所祈向耳。

  己卯之冬,余信宿河间令孙屺山署中,值迎春部民效伎于庭,植双竿系索而横之。有女子年可十四五,缘竿而升,徐步索上,舞且歌,不侧不坠。俄设重案,卧而仰其足,众舁五钧之瓮,以足承转而运之如丸。良久,然后众擎而下。观者皆色然骇,而杂以哗笑,余独闵且惧焉。夫索横于空,猿狙之所不能履也。五钧之瓮,壮夫所难负戴,而弱女以足盘之,盖利重糈而竭其心与力以驯致焉耳,不重可闵乎?君子之学,所以复其性也。三才万物之理,生而备之,而古圣贤人所以致知力行以尽其性者,具在遗经。循而达之,其知与力可以无所不极。然其事不越人伦日用之常,非若横索而履之,与以足运瓮于高空之危且艰也。而有志于斯者则鲜焉。盖谓是非有利于已之私,而无可歆羡焉耳。

  故学诵之专且悫,有以为名与利之阶者矣,有思以文采表见于后世者矣;又其上,则欲粗有所立资以稍检其身而备世之用焉;又其上,则务复其性者是也。三生者,吾何以进之哉?达吾言而使自审处焉可矣。

  ◎家传志铭哀辞十五首

  ▼大父马溪府君墓志铭

  苞先世家桐城,明季曾大父副使公以避寇乱之秣陵,遂定居焉。吾父岀赘,留滞棠邑凡十年。苞生六年,大父司训于芜湖,吾父始归秣陵旧居。计此生惟大父承公事至秣陵,苞应试皖桐,道芜湖,得暂相依,其时可稽,日可数也。

  江南土薄,葬非其地,水蚁必宅焉。故高祖太仆公家桐城,越十余年而葬秣陵;曾大父家秣陵,越数十年而葬繁昌。大父之终也,吾父及叔父御柩归桐城,以大母权厝秣陵,数十年而未得葬也。及遘宗祸,近支皆北徙,诸弟仓卒葬大父及叔父母于所居之梁庄,已十年,而术者曰:“阴流入圹矣,祸犹未已。”启之信然,复出而攒焉。今天子嗣位,布大德,赦吾宗还乡里。苞蒙恩给假归葬父母,复奉大父柩自桐城来秣陵。痛少时以家贫迫生计,未得时依大父。及冠后,从钱饮光、杜于皇、苍略诸先辈游,始知大父文学为同时江介诸公所重。大父官芜湖,兄舟实从,凡七年,每语余曰:“大父之仁也。曾王父未葬,一饭不忘。春秋时享及令节良辰,未尝不唏嘘终日。”

  呜呼!大父之葬,未卜何期,而苞自忖,则生世无几时矣。乃略叙改葬之由,以付兄子道希而待事焉。大父处境顺,无由为卓绝之行,而官甚微,士皆务科举之学,教之所及亦浅,故不敢漫述,惟自痛咎愆之积而已。

  大父讳帜,字汉树,号马溪。年十一,入安庆府学,以岁贡生为芜湖县学训导,迁兴化县学教谕,告归,卒于芜湖,时康熙丁卯七月也,年七十有三。大母吴孺人早世,葬江宁县南周村,穴甚狭,不容合葬。子三人:长伯父讳绥远,次吾父讳仲舒,次叔父讳珠鳞,庶祖母王氏岀也。女七人,皆适士族。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乡某原。铭曰:

  营之艰,宅之宁,以庇我后生。

  ▼台拱冈墓碣

  先考妣既卜葬于台拱冈之七年,不肖子苞始得请假归视窀穸。雍正二年五月望前二日,至自京师郊宿。越翼日丙辰展墓,卜日得六月丁酉,穿穴视燥湿,始反土而定封焉。

  呜呼!昔我先妣姚孺人早亡,吾父更出赘。时外祖官罢客死,家贫,内御者一人,老不任事。吾母缝纴浣濯,洒扫烹爨,日不暇给。吾兄弟疾病啼号,则吾父保抱携持焉。五岁课章句,稍长治经书古文,吾父口授指画焉。其后自棠邑迁金陵,益窭艰。己巳、庚午间,日食始能再,而弟林死。苞与兄舟客燕、齐,历岁移时,不得一归省。归则计日以行,至庚辰,誓不更违二亲远游,而逾年兄又死。每当弟与兄忌日生辰及春秋伏腊令节,吾母先期意色惨沮,背人掩涕,过旬犹不能平。吾父则召亲宾剧饮,号呶以自混,或游郊野,沈暝然后归。自苞省人事,未尝见吾父母有一日之安也。

  吾父之殁也,宅兆未营,而不肖子以南山集牵连赴诏狱。会宗祸,有司奏宜族诛。圣祖仁皇帝哀矜,并免罪,隶旗伍,而命苞给事内廷。戚友御吾母以北。衰病缠连,不肖子服公事,晨入夜归。又自首夏至杪秋,必祗役塞上,不得在视起居寒燠。吾母之殁也,会返役,得视含敛。而丧南还,附漕船,不获躬扶柩至潞河。以人事之常计,此生不得复见先人之茔墓矣。故据《戴记》“境外不俟”之礼,使兄子道希、道永奉大父母柩,以戊戌二月壬寅葬于南鄙石嘴之台拱冈,如天之福。今皇帝嗣位,推广先帝遗德,恩诏特原牵连入旗者,赦归乡里。

  吾祖宗茔墓有主,而不肖子得视窀穸,负土以终事,且承圣制,谓以苞故而宥及全宗。吾父母而有知也,其戴圣主无涯之德,而为不肖子悲喜当何如!故敬告以妥灵,且碣于原,俾世世子孙知谨身寡过,为匹夫而常守茔墓之难也。吾父生平,宋潜虚既论次为《家传》,吾母之丧,故江宁太守长沙陈公鹏年适在京师,豫为铭幽之文,其言视不肖子苞为可征信于后世,故弗更著焉。

  先考字南董,号逸巢,生于明崇祯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寅时,卒于大清康熙四十六年十月初四日亥时。先妣姓吴氏,知同光二州同知绍兴府事讳勉长女,生于崇祯十五年正月十五日子时,卒于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午时。子三人,女五人。伯氏、仲氏,姚孺人岀。姚孺人从葬祖姑赵恭人墓侧,距今七十有五年矣。不敢迁祔新阡,惧魄体之动也。七月朔后五日,男苞述。

  ▼先母行略

  吾母姓吴氏,先世莆田人,后迁京师。外祖讳勉,为名诸生,贡成均,知同、光二州,同知绍兴府事,以直节忤其地权贵人,罢官,流转江淮间,于吾宗老塗山所见先君子诗,因女焉。

  吾母生而静正,诚意盎然,终身无疾言遽色。五六岁时,外祖每曰:“吾宗衰,此女乃不为男儿。”遇经史中女事,必为讲说。及归先君子,不及事姑,或语及先王母,辄哽咽欲泪。前母姚孺人遗女二,次姊少桀傲,母呴濡久而悔悟,勉为孝敬。

  先君子中岁尤穷空,母生苞兄弟及女兄弟凡六人,一婢老不任事,缝纴浣濯、洒扫炊汲,皆身执之。方冬时,仅敝絮一衾,有覆而无荐,旬月中不再食者屡焉。而先君子喜交游,江介耆旧过从无虚日,必具肴蔬,淹留竟日。母尝疽发于背,犹勉强供事十余年,无晷刻休暇。而先君子性严毅,丝粟不治,客退,必诘责,不少宽假。母益笃谨,无几微见于颜面。及先君子将终,恻然曰:“与若共事五十年,若于我毫发无愧也。”

  母性孝慈,而外祖父母及舅氏皆客死,继而吾弟早夭,兄及姊适冯氏者复中道夭,默默衔悲忧,遂成心疾。六十后患此几二十年,每作昼夜语不休,然皆幼所闻古嘉言懿行及侍父母时事,无涉鄙倍者。卧疾逾年,转侧痛苦,见者心恻,而母恬然时微呻,未尝呼天。及父母既弥留,苞及小妹在侧,无戚容悲言,恐伤不肖子之心也。生平未尝一语詈仆婢,而能使爱畏不敢设欺诳。卒之后,内御者老幼悲啼,过于子姓,不可曲止焉。男苞泣血述。

  ▼沈氏姑生圹铭

  姑次居六,继室于沈氏,嫁愆期,年二十有六矣。夫故,失爱于父,常孤行远游。姑年三十有一而夫死,无何,舅亦死,群叔离异,独挈幼女及前娣之子以居。子将冠又死,而女赘陶氏子良,遂依焉。先君子于诸姑贫者月有饩,而姑未尝言贫,被服必洁以完。苞客游家居日稀,曾不知姑之艰也。姑老矣,偶袒内襦,补缀无间咫搹者,因泫然曰:“此未足言也。吾始寡,沈氏以为赘疣,居荒园,日夕撷野蔬,聚落叶而炊之,每阴雨则持二孤以泣。时汝祖老,汝父贫,多累,故不敢告,以重父兄忧。至于今,于吾为宽矣。”

  苞自倦游归,丧葬婚嫁无虚岁。又女兄弟五人,皆贫不能自存,虽知姑之艰,未暇为谋,常私自忖,以为生养死藏,吾终当任之,而今无望矣。苞难后,姑见家人必号痛。今年春,以书来曰:“吾居世几何?将竁于夫之兆。侄铭之,及吾之见也!”先君子女兄弟凡十人,今其存者,惟姑与小姑耳。姑年七十余,苞淹恤无期,而今乃志姑之生圹,尚何以举其辞邪?

  姑之夫讳某,武举人。其卒也,距今康熙己亥四十有一年,墓在江宁县某乡某原。铭曰:

  嫠终世,妇事毕。百岁之后归其室。

  ▼兄百川墓志铭

  兄韩舟,字百川,性倜傥,好读书,而不乐为章句文字之业。八九岁诵左氏太史公书,遇兵事辄集录置袷衣中,避人呼苞,语以所由胜败。时吾父寓居棠邑留稼村,兄暇则之大泽中,召群儿布勒左右为阵。

  年十四,侍王父于芜湖。踰岁归,曰:“吾乡所学无所施用。家贫,二大人冬无絮衣,当求为邑诸生,课蒙童以赡朝夕耳。”踰岁,入邑庠,遂以制举之文名天下。慕庐韩公见之,叹曰:“二百年无此也!”自以时文设科,用此名家者仅十数人,皆举甲乙科者。以诸生之文而横被六合自兄始。一时名辈皆愿从兄游,而兄遇之落落然。江西梁质人、宿松朱字绿以经世之学自负,其议论证向经史,横从穿贯,闻者莫不屈服。而兄常默默,退而发其覆,鲜不窒碍者。苞谓兄盍譬晓之?曰:“诸君子口谈最贤,非以忧天下也。”

  兄长余二岁,儿时家无仆婢,五六岁即依兄卧起。兄赴芜湖之岁,将行,伏余背而流涕。其后少长,即各奔走四方。余归,兄常在外;兄归,余常在外。计日月得与兄相依,较之友朋之昵好者,有不及焉。兄常曰:“吾与汝得常家居,俾二大人无离忧。春秋佳日,与二三同好步北山,徘徊墟莽间,候暝色而归,吾愿足矣。”及庚辰四月,余归自京师。七月,兄归自皖江,而疾遂笃,未得一试斯言也。

  弟林先兄十岁卒。兄欲于近郊平畴买小丘,自为生圹,而葬弟于其侧。辛巳四月,余为弟卜地于泉井,梦土人云:“伯夷今葬是。”余不忍废兄之命,遂以次年三月十六日迁弟柩与兄并葬其村之北原。兄殁于康熙辛巳年十月二十一日,年三十有七。娶张氏。子道希、道永。铭曰:

  不若于道者天绝之,胡体其所受而至于斯?矧材与志,古固有不遂,而又何悕?

  ▼弟椒涂墓志铭

  吾弟既殁且十年,吾与兄奔走四方,尚不能为得一丘之土,而兄亦以忧劳致疾,卒于辛巳之冬。踰年春,始卜葬于泉井之西原,而以弟祔焉。

  自乙卯以前,吾父寓居棠村,弟始孩,依母及群姊,而余依兄。戊午后,兄侍王父于芜湖,而弟复依余。自迁金陵,弟与兄并女兄弟数人,皆疮痏,数岁不瘳。而贫无衣,有坏木委西阶下。每冬月,候曦光过檐下,辄大喜,相呼列坐木上,渐移就暄,至东墙下。日西夕,牵连入室,意常惨然。兄赴芜湖之后,家益困,旬月中屡不再食。或得果饵,弟托言不嗜,必使余啖之。时家无僮仆,特室在竹圃西偏,远于内,余与弟读书其中。每薄暮,风声肃然,则顾影自恐。按时弟必来视余,或弟坐此,余治他事间忘之矣。

  弟性警敏,鸡鸣入市购米薪,日中治家事,客至,佐吾母供酒浆。日入诵书,夜参半不寐。体素羸,吾与兄数戒之不得,窃恨焉,果用此致疾。方弟之存,家虽贫,父母起居寝食,毫髪以上,弟皆在视得其节。弟殁,吾与兄勤志之,辄复遗忘。吾父喜交游,与诸公夜饮,或漏尽乃归,旬月中间者仅三数日耳。弟恒令家人就寝,而已独候门及余继之,则困不支矣。

  弟疾起于丁卯之冬,时余与兄避难吴中,弟偕行,喀血隐而不言,血气遂大耗。其卒也,以齿牙之疾,盖体羸不能服药也。先卒之数日,余心气悸动,父命避居野寺,弟弥留及梦中呼余不已。呜呼!昔之人常致死以勤礼,余未有大疾而废焉,悔与痛有终极邪!弟初名棠君,后更名林,字椒涂,卒于康熙庚午三月初四日,年二十有一。铭曰:

  天之于吾弟吾兄,酷矣。使弟与兄死而余独生,于余更酷矣。死而无知则已,其有知,弟与兄痛余之无依,毋视余之自痛而更酷邪!

  ▼鲍氏姊哀辞

  鲍氏姊幼名且,前母姚孺人岀也。吾母继室姊七岁,苞之生,姊年十有二矣。时吾父寓棠村,家无仆婢,独以苞属姊。绝乳食必啼,姊抱持且行且食之,食竟乃止,遂以为常。姊夫鲍氏,庶长也,君母严,姊敬事焉,因以庇所生之姑。有姒恣睢负嫡,势相陵,两家仆婢啧啧,姊于弟妹未尝一语及之。父母有问,则称“嫡姑均爱。”姊归三岁丧夫,逾年一子殇,抚姒所生女,久之,又抚其子,皆深爱如己岀。既老,相视泛泛,姊嚜然也。一日,蹶而不能兴,苞赴诏狱,姊适送女越境,无由语诀。又十有四年,蒙圣恩许假归葬,而姊卧疾已经年矣。每见苞,则呜咽不可止。用此过旬,乃敢一往视。比北上登程,五旬有五日而姊卒,时雍正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也。

  苞性劣而遇屯,于父母兄弟尠不遗恨者,而未若姊之深,苦不能悉,生不能依,疾不能养,又无子女以寄其爱。呜呼!苞其若此心何哉!姊夫卒以瘵,既葬,仲复羸疾,其家用俗忌发而焚焉,未知兆安在。闻姊丧,命兄子道希相视诹度,然后以姊祔。岁将除,问未至,无以摅吾哀,乃涕泣而为楚言。其辞曰:

  幼而苦辛,乃义之服些。
  天命早寡,亦未云酷些。
  崎岖隐悯,遭是则独些。
  既息以死,犹淹衾褥些。
  胡为大年,俾餍此毒些。

  ▼鲍氏妹哀辞

  雍正六年秋八月朔后三日,始闻鲍氏妹之丧,距其卒百二十有七日矣。兄子道希惧余盛夏病不胜哀,故缓告。妹为先君第四女,浑厚静默,于先母为近,幼共饥寒,诸姊嫁后,佐母治家事。归鲍氏子季昭。其伯兄孟虎,即伯姊夫也,早夭无后,家以渐落,仲尚能少蓄藏,及季受室,则扫地无遗,与仲分日供二亲及巨嫂食。姑夙爱仲妇,及晚岁,每语人曰:“季妇良苦,值主馈,吾食饮常得节适。”伯姊之终,困床席累岁,妹侍尤勤。

  呜呼!自吾弟、吾兄早世,女兄弟五人各窭艰,惟冯氏姊及妹有子,而冯氏姊中道亡,伯姊次之,今妹又次之。其存者谢氏妹,羸疾经年弗瘳,仲姊归曾氏者,蹶而弱足。顾念死者生者,尚安用久留此衰疾羁孤之身于人世邪?余竟世为羁属,有天幸,父母兄弟及冯氏姊之丧,皆会余归,期得亲含敛,惟伯姊及妹过时然后闻。抑自伯姊以前,每有凶咎,无在侧与否,必先见其魄兆,而妹独无。岂余混混尘事中,不复能自存其清明之气邪?抑心之精爽至是而消亡邪?乃为文以摅余哀,俾道希荐告于殡宫。其辞曰:

  嗟予同气,性和壹兮。命则坎屯,鲜安吉兮。
  汝虽贫约,家室宁兮。惟是戚属,涕泪盈兮。
  二昆瘥札,两姊熸兮。存者三人,疢阨兼兮。
  乡予在难,惨未别兮。老母北辕,痛永诀兮。
  昔岁生还,相慰抚兮。送我阶庭,遂终古兮。
  生丛百忧,如縢绁兮。死果无知,解此县结兮。

  ▼谢季方传

  〔此先生妹适谢氏者,标题与《秦仲高》一例,先刻误改谢氏妹,今正之。壬子十月,钧衡识。〕

  先君子五女,妹生最后,适谢氏子师锡。其祖国初督学山西,饶于财,子姓习侈纵偷苟,妹始嫁,家中落而未尽,妹夫尚多纨袴之好。妹性简默,贞静不相中,时被陵暴,戒女从者勿闻于二亲。余间讯之,含泪终不言。数年中,旧业尽摽,薪米半吾家,訾给妹夫。尝遘厉疾,危在旦夕。余往视,妹私谓余曰:“死生命也,恨无子,本生姑在堂,而兄公小叔皆贫不能自存,将若之何?”盖惧身无依,归母家,而不能顾其姑也。

  余难后,供奉蒙养斋。妹送母至都门,每孟夏,余岀塞,迫冬始还,老母起居,惟妹是依。间语苞曰:“汝妹名宁寿,今果送吾老。古云:初生所命,多为终身征兆,理果有是哉?”母终,遗衣物付妹。妹南归,尽弃以买妾,生一子。自是以后,每隆冬,常质茧衣复襦,忍寒冻而不忍妾与孺子饥。余命道希兄弟计口计日,致米蔬薪膏,供亿其家,而奉妹于吾家。妹忽忽不适,问故,曰:“吾不与家人共寒饥,心不能安,一岁中必数归视,未旬日,衣裳鲜在笥者矣。”先人家则肉食有常期,妹每言不喜茹腥,而取其钱市果饵以食孺子。

  呜呼!女子处饶乐而家室和平,易为贤耳。昔先君子不治生产而好交游,家无仆婢,吾母踰五十,犹日夜从灶上扫除,执苦身之役。然先君子所交,皆楚越遗老,乡邦俊人,古义尚可以自慰也。若妹之艰贞,则几于《易》所谓“明不可息”者矣。其事虽族姻,妹不欲使闻知,而余乃笔之书,盖天下后世欲明妇顺者,不可不更备此规轴也。

  ▼嫂张氏墓志铭

  嫂姓张氏,江宁人,年二十归吾兄。先君喜交游,四方耆旧及里中执友相过日数辈。自嫂归,兄督就中馈,老母始少得休息。余受室妻蔡氏,从嫂供事多不逮,用此志不相得。及蔡氏亡,二女依嫂以居,少者痘,先母语余:“女证危,气息触人不可耐,世母保抱携持,意色不厌,亦人情所难也。”自先君殁,冢妇持家,余以老母盥馈及家事数责让,嫂常含怒。及余遘难,尽室北迁,幼女复依嫂以居,抚之不异于所生。吁!此虽嫂之明,抑吾母淳德及吾兄身教之所渐渍也。

  余兄弟三人,弟林未娶而夭,余与兄奔走衣食,生常违离。兄将终,遗命三人必同丘,妇皆别葬。康熙壬午,兄及弟卜宅泉井之西原,近二十年,以阴流积圹起厝,复数年而地不可得。雍正六年正月,余在京师,兄子道希讣母丧,且请志。以文律按之,妇从夫,宜附志,而兄有成命,嫂当别葬,则特志无妨也。兄既有前志,而嫂葬无期,余衰羸,恐不逮事,乃豫为《志》,以慰道希兄弟之思。

  嫂年六十,卒以雍正五年十二月十二日。子二:长道希,次道永。女一,适乔氏子。嫂素无疾,迩岁诸孙尽殇,又为姻家所累,家益落,隐忧自怼,驯至大疾。呜呼!是重可哀也。铭曰:

  从夫教,义克明。有子而良,终延世以蕃昌。

  ▼亡妻蔡氏哀辞

  妻蔡氏,名琬,字德孚,江宁隆都镇人。以康熙丙戌秋七月朔后二日卒,在余室凡十有六年。自己卯以前,余客京师、河北、淮南,归休于家,久者乃三数月耳。自庚辰至今,赴公车者三,侍先兄疾踰年,持丧踰年。而吾父自春徂秋,必出居特室,余尝从焉。又间为近地之游,其入居私寝久者乃旬月耳。余家贫多事,吾父时拂鬰,旦昼嗟吁。吾母疲疴间作,吾与妻必异衾裯,竟夕无言。妻常从容语余曰:“自吾归于君,吾两人生辰及伏腊令节,春秋佳日,君常在外,其相聚必以事故,不得人室,或蒿目相对,无欢然握手一笑而为乐者,岂吾与君之结欢至浅邪?”

  余先世家皖桐,世宦达。自迁江宁,业尽落,宾祭而外,累月踰时,家人无肉食者,蔬食或不充。至今年,余会试注籍春官,归踰月而妻卒。妻性木强,然稍知大义。先兄之疾也,鸡初鸣,余起治药物,妻欲代,余不可,必相佐,又止之,则辗转达曙,数月如一日也。壬午夏,吾母肝疾骤剧,正昼烦聩不可过,命妻诵稗官小说以遣之。时妻方娠,往往气促不能任其词。余戒以少休,妻曰:“苟可移大人之意,吾敢惜力邪?”余性钝直,而妻亦戆,生之日未尝以为贤也。既其殁,触事感物,然后知其艰。余少读《中庸》,见圣人反求者四,而妻不与焉,谓其义无贵于过昵也。乃余竟以执义之过而致悔焉。甚矣,治性与情之难也。

  蔡氏在江宁为儒家。妻生男二人,皆早殇,女二人。其卒也,产未弥月,盖自怼以致疾也,年三十有七。于是流涕为辞以哀之曰:

  惟在生而常捐,乃既死而弥怜。
  羌灵魂其有知,并悲喜于余言。

  ▼兄子道希墓志铭

  道希,吾兄百川长子也。性淳,一儿时,果珍在前,不予不求索。多病苦药物,予视之,则敛容而饮。大父母爱之,每以忘其忧。年十七入县学,课试必高等。以家祸,遂弃举业,力持门户。

  余初被逮,偕县令苏君以特召白吾母,及邀宽法,老母北上,终不知余之在难,以道希能巧变以安大母也。时弟妹皆幼,内忧外患,独身当之,遂得危疾,连年累岁。吾母卒后,入省余者再,疾皆动,每切戒毋更至。及终母丧,迫欲依余,余发家书,必申前谕。乾隆元年,诏举孝廉方正。四年冬,旅见,上有褒语,命仍应制科。会弟道永通判京兆,仆隶设诈得财,事发,朋谋诬污主人以自脱,道希气噎。及闻其弟受刑,自日未中以至于昏,大恸,遂沉笃。厥后大小司寇亲讯,半得昭雪,而道希疾不可振矣。

  自先兄与余依古《礼经》定斋期丧次,余虽在外,遇期功,道希必率诸弟出次。始成童,丧余妻,啼号如失怙恃,大母及余设辞多方,不能曲解也。余子女五人,爱道希或过于同生。其卒也,年五十有四,在余侧不异为孺子时,余视之亦如孺子。平生无一言一动使余心隐然不适者。兹来尽室以行,盖将送余之终,而余乃视其棺敛。其妻子又以道永之祸,窘急遄归,余恶能无恨哉!然于道希缱绻依余之心,则可以无恨矣。

  道希卒于乾隆六年正月十八日。妻岳氏,工部主事岳康女,有贤行。生子仁,聪明和顺,十岁而殇。女二人,继室以其妹,无子,以道永之长子惟敬嗣。某年某月某日,葬于某乡某原。铭曰:

  虽离愍以终世,实无忝于所生。
  我凭当心,两弟在旁。
  安归泉途,汝毋恻伤。

  ▼兄子道希妇岳氏墓志铭

  雍正九年九月望后二日,日既夕,余归自海淀,渴且饥,会兄子道希妇岳氏讣至,家人进糜粥,甫入口,气上逆而止,夜不能寐。盖悲余在难,颠危困迫,惟道希首当之,而妇实共之。又念道希贞疾垂老,既丧其良子,而又亡其妻,益无以安其身也。

  岳氏来妇,先兄之殁久矣,事余极恭顺,而事姑之礼或未详。余时督教及余难后,越十有三年,得假归葬,则姑姊妹翕然称冢妇之良。岳氏有子曰仁,生十年而殇。其生及殇,余皆未之见也,而闻其聪明淳笃,秀出于众。其夭也,家人咸为感伤,而忍心者或用以相诟谇,冢妇常示之以默,众尤以为难。余自有知识,见族姻里闾以及四方所传闻,凡妇人之邪恶而作慝于夫家者,动数十年无止息,甚者名辱家毁,而其身乃康强而考终。其贤者,非贫病无子,则不得于夫,其当于夫必早寡,或中道而陨其生。

  呜呼咄哉!余生世几何,自先祖暨先兄亡弟,皆以阴流入圹,岀而攒已逾十年。若亡妻,若兄孙仁、若嫂氏,先后权厝近郊者累累焉。岳氏之葬,未卜其何年也,悯其贤而无子,又不得与夫偕老,故豫为《志铭》以畀道希,且以纾其哀。岳氏四川涪州人,工部主事康之女,卒于八月望前一日,年四十有六。女二人。铭曰:

  生无逆于伦,
  死有思于人,
  亦何恨乎无身。

  ▼兄孙仁圹铭

  兄子道希有子曰“仁”,余北徙后,始生于金陵。昏昏尘事中,未暇诘其性质何等也。

  雍正元年,吾宗邀恩赦除旗籍。秋八月,将遣妻子南归,祭告于考妣。既馂余,南书至,则仁死矣。余感而疾,逾月弗瘳。盖先兄之子二,而在孙,惟仁曾祖副使公以后之宗子也。其父之书曰:“儿弱植,自四五岁得气疾,旬月必作,痛苦不可忍。少间,则不待督课而尽志于书生十年,通《四书》《毛诗》,每叩疑义,辄困其师。夕返内舍,数举经说以开姑姊妹。死之日,自恨曰:‘仁不孝之子也’。自今吾父母、大母弗得宁矣。”呜呼!仁之生,适当吾宗祸气之兴,其父母震动播越,则受气之不完,固其理也。然造物者既不欲假以生,而特赋以清明醇懿之性质,何为其然哉?

  仁生于康熙五十三年三月,以雍正元年八月殇,葬于江宁南门外。铭曰:

  家祸宁,尔命倾。
  繄神者之不吊,而舁以毒余之中情。

  ◎七思

  ▼兄百川先生

  忆生小兮棠之鄙,兄束发兮余毁齿。
  招群儿兮布行阵,据冈陵兮画营垒。
  比受书兮心开,莘野傅岩兮神往来。
  闻四乡兮捐瘠,忧旱蝗兮忘寝食。
  既移家兮白门,兄侍祖兮芜江坟。
  念二亲兮背膺牉,语含凄兮夜达旦。
  既浃岁兮来归,叹愚迷兮不自知。
  亲长艰兮子职失,顾外此兮安所恤。
  勤俗学兮召生徒,盎无储兮桁无襦。
  各掉臂兮分驰,心摇摇兮天一涯。
  咨祁寒兮暑雨温,凊常违兮后难补。
  誓饮木兮啜菽,依庭帷兮勿再岀。
  兄返棹兮秋清,喜相持兮心暗惊。

  上高堂兮强笑语,疾已缠身兮瘀心腑。
  困药石兮经年,志气清明兮命不延。
  谓正终兮毋黩,将紸纩兮犹齐遬。
  诱二老兮安眠,喻妻儿兮勿前。
  瞑移时兮忽张目,申余戒兮情尤蹙。
  嗟童稚兮相随,动止因依兮不暂离。
  视燠寒兮戒走趋,恩勤如母兮义兼师。
  长饥驱兮仆仆,痛乖分兮苦相勖。
  存夜气兮惧梏亡,警畏途兮虞莽伏。
  恨余顽兮弗醒,终擿埴兮冥行。
  疏周防兮罹罪罟,忧病母兮离乡土。
  负亲恩兮悖兄训,抚寸心兮难自问。
  永思骞兮百感集,肠缭转兮嗟何及!

  ▼弟椒涂

  兄始赴兮鸠兹,余心孤兮类狂痴。
  母挈弟兮畀余,寝食相依兮渐坦夷。
  弟垂髫兮能内事,左石无方兮达亲意。
  吾翁夜游兮星斗阑,弟唫诵兮待更残。
  迓亲宾兮拂几席,竉下煎和兮助母力。
  嗟余继兄兮数行游,弟居守兮憺无忧。
  岁己巳兮秋云黮,宵济澄江兮幽梦感。
  荆榛四塞兮塗冥冥,连山赤黑兮延火烝。
  余呼弟兮母前行,弟赴火兮如弦惊。

  叫天触地兮悲填膺,忽寐觉兮心怦怦。
  朅来归兮岁将毕,弟果遘兮齿牙疾。
  厉熏心兮苦自匿,惧骨月兮忧思逼。
  涉季春兮月生魄,命遐终兮阨鬼伯。
  哀吾生兮负人纪,恨于弟兮无伦比。
  饥缺食兮寒思绵,萦苦辛兮夜不眠。
  惜寸晷兮绎经书,每发问兮心开余。
  余卞急兮多冯怒,弟愉婉兮徐相喻。
  谓行修兮德可成,嗟中道兮隔幽明。
  当沈疴兮正暝眩,余怀忧兮体忽变。
  重爱身兮轻失义,既弥留兮忍相避。〔弟卒前六日,余外肾忽蹙缩入腹内,为医者所吓,避居野寺。〕
  痛入天兮悔莫释,死自罚兮终何益。〔余庚戌立秋前二日疾病作,遗令敛时袒右臂。〕

  ▼伯姊

  余鬌角兮未生齿,持负嘘呵兮属伯姊。
  姊年先兮一纪,动息无违兮宫事理。
  幼学步兮奔腾,重强负兮危能升。
  姊俄瞬兮心经,食为吐兮栉为停。
  逮纁袡兮辞姆,承两姑兮心独苦。
  介恃嫡兮竞横冢,妇撝谦兮不敢并。
  时归宁兮母有问,称姑慈兮姒无愠。
  年过二十兮即为嫠,侍食重闱兮〔逮事祖姑〕苦抑悲。
  姑旋亡兮子并夭,昏梦悲啼兮窹辟摽。
  中岁长斋兮祝嫡姑,宵旦依依兮卧起扶。
  幸有妹兮〔四妹亦归鲍季子〕为宛若。
  谓余生兮将有托,夫之弟子兮弟之女,嗣为婚姻兮力机杼。
  门内团栾兮聚亲属,菽水能供兮得安处。
  大命至兮天时怼,昼立清庭兮忽颠踬。
  枕席吟嚘兮累年岁,初言谵兮既魂悸。
  嗟余告归兮姊在床,语不辨兮泪盈眶,每一见兮増悲痵。
  不经旬兮不敢视,迫公程兮作死别,及半途兮姊萎绝。
  痛在世兮常生离,永负心兮更何说。

  ▼仲姊

  姊堕地兮前母亡,母鞠育兮怀闵伤。
  恩虽勤兮教未执,女事烦劳兮多不习。
  既有家兮不相中,赖姑慈兮尚无閧。
  中岁姑亡兮家益落,竟世饥寒兮常嗃嗃。
  姊夫既耄兮病沈堙,五易春秋兮伏枕茵。
  竭蹶宵晨兮并百忧,年过七十兮影无俦。
  天难呼兮惟自愍,力敝心灰兮命亦尽。
  嗟姊疲痿兮复踰年,地阔天长兮心目悬。
  念先妣兮殁赍志,惟姊存兮爱可寄。
  伯姊殂兮姊继之,痛骨脉兮更无遗。
  有女新嫠兮生事窒,吾身后兮宜勤恤。

  ▼三姊

  昔吾父兮不忧贫,拚扫炊烹兮母实亲。
  两姊岀嫁兮家无人,姊孩稚兮备艰辛。
  弟妹啼号兮强饬力,夜倒衣兮昼忘食。
  剥啄声喧兮庭有客,趣殽蔬兮理盘槅。
  嗟余兄弟兮常危疾,姊在视兮时衔恤。
  勤药物兮吁神灵,每竟夕兮灯荧荧。
  年逾二纪兮复愆期,入赘朞周兮始授绥。
  姊夫岁出兮守闺窬,养公姥兮尤勤劬。
  米薪强半兮母家索,洁馈食兮甘糠覈。
  苦遭长叔兮性儖儳,养不顾兮偏工谗。
  稚子寒衣兮不蔽膝,谓兄嫂兮余私积。
  朝进食兮暮加衣,姑含怒兮滋乖违。
  膈噎经年兮隐自悲,命在须臾兮畏母知。
  弟早熸兮兄继萎,余天涯兮身系羁。
  念姊仁恩兮常恻恻,心欲报兮无终极。
  余盛夏兮始来归,姊初秋兮与世辞。
  志长赍兮更谁诉,情冤见兮惟泉路。

  ▼妻蔡氏

  之子归予兮岁将暮,献岁燕南兮就知故。
  吾父吾兄兮书问传,定省温恭兮介妇贤。
  暑沾襦兮寒栗肤,随冢妇兮馈中厨。
  日月相疏兮归路远,十载崎岖兮辔三返。
  誓言息足兮守故丘,兄撄危疾兮母沈忧。
  子茫洋兮若无归,妻左右兮事无违。
  昼娱姑兮诵古记,夜助我兮龡荆燧。
  时方娠兮苦无力,气弱心孤兮强自饬。
  哀吾生兮长卒卒,逐公车兮复再岀。

  丙戌首夏兮经邗沟,生徒请业兮为淹留。
  愿假园林兮奉老亲,四序皆宜兮景物新。
  归告高堂兮欣有托,入室申言兮理行橐。
  秋期近兮一苇杭,自今与女兮同安乐。
  謇将言兮容忽腼,吾与君兮结欢浅。
  别常淹久兮见常稀,会当行兮事或舛。
  嗟斯言兮竟成谶,阅月身亡兮若弦翦。
  二亲含戚兮颜不开,稚女求哺兮泪常泫。
  踰岁旻天兮降鞠凶,吾父康强兮命亦终。
  衰麻释兮刑祸延,关木索兮复连年。
  宽刑书兮编禁伍,母依子兮来江浒。
  望关河兮阻深,衰疾茕茕兮遡风雨。
  念吾妻兮若未死,寝食扶将兮尚可倚。
  妻早逝兮免忧煎,独予身兮积疚愆。

  ▼兄子道希

  春阳兮载歊,白日兮昭昭。
  而杳杳兮即长夜,患吾心兮若焦。
  而岀腹兮呱呱,吾二亲兮色愉。
  比齿生兮含敉,尽室欢忻兮相告语。
  时风咳兮寒痟,嗟余弟兮重烦劳。
  安汝眠兮畏汝惊,保抱终宵兮圈豚行。
  叹门祚兮衰残,失所怙兮常栾栾。
  及受室兮岁三迁,祖重承兮泣血涟。
  既脱衰兮余遘难,宗祸延兮天属散。
  内机辟兮外罿罦,狐昼鸣兮鬼夜阚。
  顾四海兮一身多,母妻呻吟兮弟妹哦。
  望何门兮投止,窜穷山兮伏戎起。
  阴霾靖兮皇穹开,精已销亡兮忧未弭。
  爱子溘兮朝露,痛春睴兮不再驻。
  恃孝妇兮同心思,子随姑兮即长暮。
  挈家累兮依所亲,冀桑榆兮志少伸。
  骇惊风兮折雁翮,气噎塞兮横胸臆。
  兄心摧兮弟丛棘,弟未死兮兄幽隔。
  而父而母兮兆南冈,妻对埏兮子在旁。
  魂营营兮识路,望江天兮隐云树。

  〔先君子同产八人,乾隆三年,姑适曾氏者殁,惟叔父小姑尚存。叔母早世,叔父感伤,欲仿楚辞作七思,含意联辞,辄气结而中止。今年正月,兄卒于京邸,叔父哭之恸,兼旬夜不能寐,始为兄成一章。浃月中次第属草,命永编录。问序次之义,曰:“男女异长,诸姑岀室,不可以齿序也。”“叔母亚诸姑,何也?”曰:“不以服之重轻先天属也。”“置季姑适鲍氏者,何也?”曰:“有子年近六十,处境顺,哀辞己前具矣。大父大母无述焉,何也?”曰:“自古无子别父母之诗,陟岵作于中途,但言父母思己,而不言己思父母。唐人作观别者不自言,离其亲不忍言也。亲亡而自痛自责,则义尽于蓼莪矣。騒之义隐深其辞,惝恍而彬蔚,兹则易之以直朴,何也?”曰:“至亲不文,修辞之体要则然。乾隆六年四月望前二日,道永识。”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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