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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九 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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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夏阳韩城两县率钱状 右,准元和十三年敕,缘夏阳、韩城两县残破,量减逃户率税,每年摊配朝邑、澄城、郃阳三县,代纳钱六百七十九贯九百二十一文,斛斗三千一百五十二硕一斗三升三合,草九千九束,零并不计。臣今因令百姓自通田地,落下两县蒿荒之外,并据见定顷亩,一例征率。自然两县已减元额税地,请更不令三县代纳差科。 当州税麻。 右,当州从前税麻地七十五顷六十七亩四垄,每年计麻一万一千八百七十四两,充州司诸色公用。臣昨因均配地税,寻检三数十年两税文案,只见逐年配率麻地,并不言两税数内为复数外。既无条敕可凭,臣今一切放免不税。 当州所征斛斗、草及地头等钱畸零分数。 右,从前所征斛斗升合之外,又有抄勺圭撮,钱草即有分厘毫铢。案牍交加,不可勘算。人户输纳,元无畸零。蹙数所成,尽是奸吏欺没。臣今所征斛斗并请成合,草并请成分,钱并请成文。在百姓纳数,元无所加,于官司簿书,永绝奸诈。其蹙数粟、麦、草等,便充填所欠职田等数。其钱当州每亩元税二十文三分六厘,人户元纳二十一文整数。臣今只收纳二十一文,内分厘零数,将充职田脚钱二千六百余贯便足,更不分外摊征。回奸吏隐欺之赃,除百姓重敛之困。如此处置,庶有利宜。 以前件谨具利宜如前。逐县两税元额顷亩,并摊配职田分数,及蹙成文分合等钱草斛斗数,谨具分柝在前件状如前。伏以当州田地,咸卤瘠薄,兼带山原,通计十亩,不敌京畿一二。加以检责年深,贫富偏并,税额已定,征率转难。臣昨所奏累年逋悬,其敝实由于此。臣今并已均融抽税,又免配佃职田,闾里之间,稍合苏息。 伏缘请配职田地充百姓永业,事须奉敕处分,然冀永有遵凭,伏望圣慈允臣所奏。谨录奏闻,伏听敕旨。 ▼浙东论罢进海味状 浙江东道都圑练观察处置等使当管明州每年进淡菜一石五斗、海蚶一石五斗。 右件海味等,起自元和四年,每年每色令进五斗。至元和九年,因一县令献表上论,准诏停进,仍令所在勒回人夫,当处放散。至元和十五年,伏奉圣旨,却令供进,至今每年每色各进一石五斗。臣昨之任,行至泗州,已见排比递夫。及到镇询问,至十一月二十日方合起进。每十里置递夫二十四人。明州去京四千余里,约计排夫九千六百余人。假如州县只先期十日追集,犹计用夫九万六千余人,方得前件海味到京。 臣伏见元和十四年,先皇帝特诏荆南,令贡荔枝。陛下即位后,以其远物劳人,只令一度进送,充献景灵,自此停进。当时书之史策,以为美谈。去年江淮旱俭,陛下又降德音,令有司于旨条之内,减省常贡。斯皆陛下远法尧舜,近法太宗,减膳恤灾,爱人惜费之大德也。况淡菜等,味不登于爼豆,名不载于方书。海物咸腥,增痰损肺,俗称“补益”,盖是方言。每年常役九万余人,窃恐有乖陛下罢荔枝、减常贡之盛意。盖守土之臣,不敢备论之过也。臣别受恩私,合尽愚恳。此事又是臣当道所进,不敢不言。如蒙圣慈特赐允许,伏乞赐臣等手诏勒停,仍乞准元和九年敕旨,宣下度支盐铁,所在勒回。实冀海隅苍生,同沾圣泽。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 中书门下牒:牒浙东观察使,当道每年供进淡菜一石五斗,海蚶一石五斗。 牒:奉敕:“如闻浙东所进淡菜、海蚶等,道途稍远,劳役至多。起今已后,并宜停进。其今年合进者,如已发在路,亦宜所在勒回。”牒至,准敕故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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